- +1
澄迈县民政局关于疫情期间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通告
我省本次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现就我县疫情期间社会救助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落实主动发现救助机制
组织村(居)工作人员、社工、志愿者结合疫情防控“敲门洗楼”工作,通过电话、微信、上门等途径,对封控区、管控区的全部困难群体进行精准摸排,仔细了解生活情况、解决具体困难。加大“政策找人”力度,重点关注重病患者或慢病患者家庭、残疾人家庭、失无业人员家庭、遇到急难事项或意外事故家庭等,以及申请救助未通过或刚刚退出政策保障的家庭,主动发现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家庭和个人,做到早发现、早介入,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给予救助。
二、优化救助程序
积极推行社会救助全流程网上办理。对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城乡居民,简化低保特困人员等审核确认程序,凭个人诚信承诺“容缺救助”,疫情后再补办相关手续。对因疫情导致生活遭遇困难的,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镇政府可通过临时救助备用金直接予以救助,无需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和公示。
三、扩大临时救助范围
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等各类民政保障对象,因疫情影响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及生活需求通过发放临时救助金、疫情防控物资或生活必需品等方式解决群众现实困难。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发放现金救助。一是对已经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按照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3倍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二是对因隔离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受到影响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按照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直接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三是对因探亲、旅游、务工等原因受疫情影响陷入生活困境的非我县户籍人员,由急难发生地镇政府按照最高不超过城市低保标准3倍,直接实施一次临时救助。四是对存在重大困难的群众,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加大救助力度。
四、加强关怀帮扶
重点关注辖区内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困境儿童、重残无业人员、独居老人等特殊群体。强化需求摸排和服务供给,开展日常联系和应急处置等服务,尤其是做好封控区内特殊群体的保供工作,对上述特殊群体要侧重保供。积极动员专业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机构关心关爱困难独居老人、重度残疾人、困境儿童等重点关爱人群,通过电话、微信视频等关怀方式,提供需求评估、心理疏导、健康关爱和资源链接、困难纾解等服务。
五、畅通救助渠道
主动向群众公开社会救助电话,并加强社会救助求助电话值守,提高办事效率,做到及时受理、快速响应,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澄迈县社会救助求助热线
澄迈县县民政局:67611369
金江镇:36509003
老城镇:36509303
加乐镇:67368830
桥头镇:67509378
福山镇:67581808
大丰镇:67518207
文儒镇:67379039
瑞溪镇:67687102
永发镇:67661011
中兴镇:67351380
仁兴镇:67339444
金安筹备组:36961779
澄迈新闻由澄迈县融媒体中心编发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原标题:《澄迈县民政局关于疫情期间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通告》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