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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60万户!济南全市推广!

2022-08-18 17:1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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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全市居民家庭住宅建筑推广安装联网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文件中提到,济南市利用3年时间,逐年确定目标任务,面向全市居民家庭既有住宅推广安装联网型独立感烟报警器。新建住宅和在建住宅的安装工作,由建设单位按照工程建设要求依法同步落实。

《通知》明确了安装时间推进表。2022年10月31日前发动和调查统计,各区县组织对辖区内所有居民小区开展全面调查摸底和充分宣传发动,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以小区为单位统计推广安装户数,原则上每个小区安装覆盖率不低于60%。对自愿安装和明示不愿安装的居民户,要分别建立工作台账。各区县应于8月25日前先期确定2022年度具体安装的小区。

2022年8月31日前制定试点计划。2022年全市共安装60万户,各区县按照任务量确定拟推广安装的小区及时序,逐级生成镇(街道)、区县安装年度计划,于8月31日前报市消安委办公室。公共租赁住房和纳入2022年度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居民住宅优先纳入安装计划。

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组织施工和竣工验收。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推广联网型独立感烟报警器工作具体实施主体,应组织供应商、安装主体并协调辖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按照年度计划组织推进落实,逐户记录安装情况,建立工作台账。每个小区完成安装任务后,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会同属地消防、公安部门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确认,确保2022年年底前完成全市安装任务。

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全面推广。各区县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制定2023年度、2024年度安装计划,确保2024年年底实现居民小区联网型独立感烟报警器全覆盖。2023年度、2024年度安装计划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报市消安委办公室。

在安装资金方面,《通知》中提到,联网型独立感烟报警器推广安装所需资金由政府承担80%,群众自费20%。市、区县两级财政按4∶6比例分配,市级补助资金通过“先预拨、后清算”的方式拨付。市级财政根据项目年度任务预拨启动资金,各区县完成年度安装任务后,由市消防救援支队按照确认的实际完成任务量,向市财政部门提出市级需承担的清算资金,市财政部门进行资金清算。后期运维费用在售后服务期届满之日前综合产品运行和居民意愿等情况另行研究。

对新建住宅项目,建筑高度>27m的,套内采用总线式感烟火灾探测器;建筑高度≤27m时,套内采用联网型独立感烟报警器。对在建住宅项目,由建设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在套内安装总线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或联网型独立感烟报警器,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施工图变更、审查手续。

原标题:《【关注】60万户!济南全市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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