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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北省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提出,到2018年6月,初步建立短缺药品省、市、县三级监测预警机制和省、市两级应对机制;到2020年,构建短缺药品信息收集、汇总分析、部门协调、分级应对、行业引导“五位一体”的工作格局,形成符合河北省实际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制度。(via:健康报、记者/肖建军、通讯员/胡坤权)@健康河北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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