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执行程序中债务人死亡,债权人该怎么办?

2022-08-20 15:1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每周三、周六,速览全省法院资讯

封面新闻

(图片来源于网络)

鲁法案例【2022】341

■济南中院:执行程序中债务人死亡,债权人该怎么办?

2017年,寇西某与胡某某签订《经营权转让协议》,寇西某租赁某院落一处。后双方因租赁费发生纠纷。

2019年5月7日,一审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寇西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胡某某尚欠的租赁费71万元及相应利息。半个月后,2019年5月23日,寇西某因病去世,其法定继承人为寇西某之父寇长某,寇西某之妻王某某,寇西某之子寇清某,寇西某之女寇亚某。

2020年4月,寇长某、王某某、寇清某、寇亚某作为原告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寇西某与胡某某签订的《经营权转让协议》,胡某某承担诉讼费用。2020年6月,一审法院作出民事裁定,驳回寇长某、王某某、寇清某、寇亚某的起诉。法院认为,《经营权转让协议》的合同主体为寇西某与胡某某,在寇西某死亡后,除法律规定及胡某某同意外,其法定继承人并不必然成为合同一方主体,在原、被告未达成协议的情况下,一审法院认为四原告以合同一方主体的身份而主张解除合同,没有法律依据。综上,一审法院认为四原告的诉讼主体不适格,应当驳回其起诉。2020年8月,申请执行人胡某某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为寇长某、王某某、寇清某、寇亚某。

2020年9月,一审法院作出(2020)鲁0115执2163号执行裁定,查封王某某、寇西某名下房屋、股权等一宗。寇长某、王某某、寇清某、寇亚某对该院(2020)鲁0115执2163号执行裁定提出书面异议。2020年10月,一审法院作出(2020)鲁0115执异81号执行裁定,驳回寇长某、王某某、寇清某、寇亚某的申请。寇长某、王某某、寇清某、寇亚某不服,向济南中院申请复议。

2021年1月4日,济南中院作出(2020)鲁01执复363号执行裁定:一、撤销一审法院(2020)鲁0115执异81号执行裁定;二、撤销一审法院对王某某名下商城等房屋的查封;三、撤销一审法院对寇长某、王某某、寇清某、寇亚某采取的限制消费措施;四、驳回寇长某、王某某、寇清某、寇亚某的其他异议请求。

▲ 点击阅读原文

鲁法资讯·我为群众办实事

■济南市市中区法院:执行干警远赴济宁查封生产设备,善意文明执行获点赞

本案系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法院判决生效后,济宁某公司迟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某银行只得向法院申请执行。在获得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后,了解到被执行人在济宁有一批生产设备,为抢抓执行的有利时机、防止被执行人将设备变卖或转移,三名执行干警当机立断向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查封涉案机器设备,并进行公示。同时,准备好相关资料,同助理一道奔赴济宁,找到了被执行人的工厂所在地查明机器设备情况。

到达现场之后,了解到这批生产设备现在由另一个公司使用中,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灵活采取查封措施,对正在使用中的机器设备进行“活封”,在设备处张贴查封公告对外公示,使运行中的设备能够物尽其用,最大限度的减轻了被执行人资金周转上的困难。执行干警的执行力度以及最大限度兑现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服务态度获得了申请执行人的好评。

▲ 点击阅读原文

■淄博市高新区法院:冒高温战酷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

2021年,该案由淄博高新区法院依法判决,被执行人应将其占有的场地返还申请执行人。法院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文书,责令被执行人排除妨害,自行拆除在申请执行人所有的场地上修建的房屋,并将该地归还申请执行人,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决定对该案依法强制执行。

淄博高新区法院组织4名干警奔赴现场。在执行前,干警们实地熟悉执行现场,开展风险评估,严格制定执行方案,对人员职责、车辆配置、后勤保障等工作进行分工,确保执行有序、安全、高效。施工人员在执行干警的指挥下,耗时两天,将待拆除房屋全部予以拆除,法院判决确定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经过执行干警耐心的释法说理,被执行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对法院强制执行该案并依法保障其正当权益予以认可,并保证不再因此发生纠纷。

▲ 点击阅读原文

■日照市东港区法院:“把案卷翻烂不信找不到线索”

十一年前一场车祸使徐大爷双下肢伤残、失去了右小腿,事故主要责任方苗某某、陈某却未赔偿,在原执行过程中也未找到可供执行财产,最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随着时间的流逝,徐大爷通过口耳相传听说人民法院执行措施日益强化,加之安装的假肢早就到了更换的时间,但因经济状况一直未能更换,于是在2022年4月12号向日照市东港区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承办法官反复翻阅卷宗,冷静分析案情。当事人家住外地,当年的住址、电话早已改变,为了尽快取得联系,法官助理根据所在村庄、园艺场等线索,多番联系当地网格员、村支书、农业农村局,得知苗某某已去世多年,但没有人知道陈某的详细联系方式,也未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陷入僵局后,法官想到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执行一体化系统委托当地兄弟法院先行实地调查。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通过调取两被执行人在连云港市的房产登记、车辆登记,最终发现了被执行人陈某在当地有一套房产,经查找终于联系到执行人陈某及陈某配偶邱某。

在法官的努力下,双方达成和解,由陈某当即支付已发生的16.3万元赔偿款,该案圆满执结。

▲点击阅读原文

■乳山法院:法庭+社区+物业,法院三方联动妥善化解遗失物返还纠纷

2022年5月,刘某在路边捡到一部苹果手机,在物业群、快手均发布消息寻找失主,数小时后与失主王某取得联系。

随后,刘某要求王某以现场解锁手机的方式,验证其为失主,便可返还手机。原以为双方会顺利完成手机的交接,谁料王某解锁时,发现手机显示“该机已停用”无法解锁,经咨询,苹果官方答复称“手机错输密码超过10次,系统启用自动保护机制,只有到官方售后才能解锁”。

于是,王某笃定,对方是在尝试解锁并霸占手机无果之后,才将手机返还,于是拨打110报警。而刘某则认为,自己做了好事反而被王某毁坏名誉,一气之下要求王某支付500元报酬才会返还,公安调解无果,王某起诉至乳山法院。

因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法官、调解员联合社区及物业工作人员联动调解。一番背靠背释法析理过后,双方剑拔弩张的情绪得以缓和,刘某同意将手机交给物业保管,并放弃报酬请求权。另一边,法官积极联系苹果手机店,请物业工作人员和社区工作人员共同到场见证,根据王某提供的AppleID和密码,将手机成功解锁,并由王某当场确认手机完好,无外观与内部构件的毁损。一起遗失物返还纠纷在法院、物业、社区三方共同努力下,以王某申请撤回起诉宣告结束。

 ▲点击阅读原文案件速递

鲁法案例【2022】342

■栖霞法院:冒用他人行程码致359人隔离,栖霞首例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案宣判!

8月16日下午,栖霞法院公开宣判一起疫情期间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案件,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被告人王某某自2022年4月以来,多次驾驶大货车往返于栖霞市与上海市嘉定区、浦东区等地。2022年4月7日、4月10日、4月12日,王某某驾车从上海市返回时,通过向防疫人员出示其妻子行程码、隐瞒自身真实行程的方式。4月12日11时许,王某某从莱西市院上收费站下高速后,驾车前往栖霞市桃村医院进行核酸检测,后前往烟台市福山区臧家庄镇某冷库装载苹果。2022年4月12日21时许,王某某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后被带至烟台奇山医院接受治疗。王某某使用他人行程码隐瞒自身真实行程且进入栖霞市后未按规定如实报备的行为,导致栖霞市隔离359人、封闭场所14处,严重影响了栖霞市新冠病毒预防、控制措施,造成了新冠病毒在栖霞市境内传播的危险。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拒绝执行县级以上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引起新冠病毒传播的严重危险,其行为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鉴于被告人主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法院依法对其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被告人表示服判不上诉。

▲ 点击阅读原文

鲁法案例【2022】343

■威海市环翠区法院:法院运用金融云庭智审平台和“区块链”技术成功审结一起金融案件

在建设银行威海分行诉邹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邹某于2020年12月通过线上途径向银行申领贷款3.74万元,约定2021年12月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8月16日,因邹某未按期足额还款,银行通过“建鲁E诉系统”立案端口自动生成起诉状并提交了立案申请,诉请邹某偿还本息及合理维权费用等共计3.41万元。威海市环翠区法院于当天依法受理了该案。

立案后,法院金融审判团队第一时间对案件当事人进行了电子送达,承办法官也迅速梳理了案情。“邹某贷款申领的全部原始资料均储存于‘区块链电子存证系统’,该系统通过银行立案端口与法院‘金融云庭智审平台’对接。立案后,区块链电子存证系统里保存的原始电子证据就会自动导入法院办案平台。”承办法官介绍,“依托‘区块链电子存证系统’,我们可以对线上信贷全过程的原始电子证据进行固化提取和存证验证,证据来源可靠、无法篡改,从源头上保障了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和可信性,有助于我们准确高效地查明事实。”

基于完整、充实的原始电子证据,法官于立案次日开庭审理,用时仅半个小时就查明了案件事实。被告邹某当庭表示,愿意一次性偿还本息,双方在法官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

▲ 点击阅读原文

视频普法

青岛市城阳区法院:物业费的那些事儿

日照市岚山区法院:参加单位足球比赛,和球员碰撞导致脚踝骨折,可以向对方请求赔偿吗?

平阴县法院:微信聊天达成的交易算数吗?

原标题:《执行程序中债务人死亡,债权人该怎么办?》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查看更多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6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