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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明天起,#未经配偶同意不算共同债务#!听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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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最高法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解释》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规定了夫妻共同债务形成时的“共债共签”原则;明确夫妻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原则上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举证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为了让大家深入浅出地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记者专访了多位婚姻法学界知名专家为大家解读。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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