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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进出小区被道闸砸伤,责任谁承担?
为方便行人出入、车辆管理,不少小区都在大门处设置了道闸,但生活中常见的道闸也隐藏着风险。近日,南谯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发生在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一审判决被告某物业公司对原告王某的各项损失承担80%的赔偿责任。物业公司不服该判决,上诉至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案情回顾
2021年11月,某小区一业主骑行电动车从小区内驶出,保安抬起道闸栏杆放行。该电动车驶出后,王某在道闸尚未完全放下时欲步行通过,被道闸砸中头部受伤。王某被送往医院治疗后,被诊断为脑震荡、头皮血肿、多处挫伤等,前后共住院15天。
南谯法院审理后认为,通常情况下,该道闸栏杆原本系机动车通行道,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物业亦将其作为人行通道及非机动车通道使用,虽作了警示标识,但将其作为人行通道本身即存在相应的安全隐患。王某在进入小区时,保安对其进入小区的行为并未及时制止,物业公司对业主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存在管理不当,对于事故发生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王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预见道闸栏杆在抬起放下的过程中存在被砸伤的风险,且其系在他人出去后的瞬间进入,按照常理,行人或车辆进入小区时,一般是一人或一车一杆,故王某本身亦存在相应的过错。因此一审法院酌定物业公司对王某此次事故造成的损害承担80%的赔偿责任,二审法院予以维持。
法官提醒
公民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法律保护,上述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时,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本案中,物业公司对业主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存在管理不当,对王某所受的损失承担80%的承担赔偿。王某的遭遇也提醒我们,在通行道闸时做到一人一杆、一车一杆,避免将自身置于险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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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进出小区被道闸砸伤,责任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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