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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反电诈组合拳要有力,也要精准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进入立法快车道。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三审稿将提交本月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审议。草案加大了对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人员的惩戒力度,加强对老年人、青少年等群体的宣传教育,还完善了涉诈异常情形处置的申诉制度,等等。
网络电信诈骗案发率高,受害面广泛,严重损害了社会安全感、信任感。2020年,全国共立案电信网络诈骗案件92.7万起,此类警情居然超过全部刑事警情40%!治理电信网络欺诈不能把防线全放在“用户端”,必须关口前移,实现对黑色产业链的全面治理,建立全链条整治工作机制。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立法思路也正是如此。从2021草案初审议,到今年6月草案二审,再到如今的草案三审稿出炉,内容愈加饱满,指向愈加明确。审视加大惩戒力度、增加有关部门职责、加强特定群体宣教、完善申诉制度等新举措,覆盖电信网络诈骗治理的上下游,掐灭了“过火”苗头,突出了综合治理的新思路。
三审稿草案在二审稿加大对参与、帮助、支撑诈骗活动开展等单位或个人的处罚力度基础上,增加规定对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关联犯罪的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记入信用记录,并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还加大对尚不构成犯罪人员的行政处罚力度,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违法成本,达到震慑不法分子、促其悬崖勒马之效果。
三审稿草案突出“全员治理”的理念。在之前草案规定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职责的基础上,新草案增加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发挥审判、检察职能,依法防范、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规定,增加公安机关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加强能力建设的规定,还规定公众举报电信网络诈骗的奖励制度,有利于凝聚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强大合力,形成对网络电信诈骗“人人喊打,喊打有奖”的局面。
还要注意到,在之前一些地方雷厉风行的反电诈措施中,出现了极个别过激行为、误伤措施。有的把“电诈之家”刷上当事人员的家门,采取断水断电等措施;有的守法公民仅仅因为到云南边境地区旅游,就被暂停使用手机卡,冻结银行卡。如此种种看似“强力治理”,实际上是侵犯了守法公民的合法权利。
这次三审稿草案,完善了涉诈异常情形处置的申诉制度,增加规定有关方面应当将处置原因、救济渠道等告知被处置的对象,并按照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完善申诉渠道,有利于纠偏正向,防范反电信网络诈骗措施本身的任性而为。
“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为反网络电信诈骗专门立法,将让中国的反电诈组合拳更加有力,更加精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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