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泉州法院诉讼费专项清退公告

2022-08-29 19:0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原创 泉州中院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法院资讯、立案查案小程序

敬请关注!

为规范诉讼费管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据《人民法院诉讼费管理办法》《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等规定,泉州法院于2022年8月起对2019年2021年间已生效的案件全面启动诉讼费专项清退工作。当事人、代理人办理退费事宜,除使用传统方式(联系承办法官办理)外,还可通过邮寄材料或登录“泉州中院手机法院”微信小程序等方式办理。

01

全市法院诉讼费退费公告

点击图片自动跳转链接

02

办理退费需提供的材料

1.当事人或代理人在立案时有填写《胜诉退费银行账号确认书》的,由案件承办人启动退费流程,若当事人、代理人在案件生效后30天内仍未收到应退付诉讼费的,可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联系案件承办人查询情况。

2. 自然人退费:需提供本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预收发票原件、生效裁判文书、收款账户信息。

3. 法人或其他组织退费:除上述自然人退费材料外,还需提供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授权书、基本账户信息。

4.发票上有多个当事人/单位,除上述退费材料外,还需提供授权其中一人/法人收款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5.诉讼费除特殊情况,原则上只能退至发票上当事人账户。代理人代为办理的,须获得当事人特别授权,特别授权应明确代理人可代为办理的退费。除前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或律师执业证复印件,特别授权委托书原件等相关材料。

注意事项:

对由泉州中院审结生效的案件,当事人或代理人办理诉讼费退付时,可提供预收发票的复印件或照片(若发票原件遗失,可手写文件说明案号和缴费情况并签字),可提供生效裁判文书的复印件或照片(若文书遗失,可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案件文书的截图或照片,也可手写文件说明案号并签字),可提供清晰的手写版收款账户信息(需签字,若收款账户与缴费账户不为同一人,应手写文件说明并签字)。

03

办理退费的方式

通过微信小程序提交申请

全市法院已审结生效案件的当事人或代理人,可使用微信APP扫码或在微信APP搜索“泉州中院手机法院”微信小程序,使用小程序后点击首页的“预约退费”功能即可办理。

申请人应根据提示填写信息并上传材料(使用手机拍照上传的,应确保照片的清晰度,照片内文件不可歪斜),选择“确认提交”后该申请会自动转交各法院指定的专人,由其移交案件承办人处理,若信息填写错误将由案件承办人或专人联系申请人确认和更新信息。案件承办人审核材料后,若材料无误将则发起诉讼费退付流程,财务人员在收到审核结果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诉讼费退付。

注意事项:

申请人第一次登录小程序时,应按提示要求进行实人认证,使用小程序出现问题的,可拨打0571-28854968咨询。

携带材料到院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或按照传票上的电话联系案件承办人,约定时间携带材料到院现场提交,若承办人同意也可使用邮寄方式提交材料。经案件承办人审核后若材料无误,将由案件承办人发起诉讼费退付流程,财务人员在收到审核结果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诉讼费退付。

供稿部门:行装处

原标题:《泉州法院诉讼费专项清退公告》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查看更多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6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