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事关电动车!福州后天开展执法活动!
《福州城区电动自行车号牌管理办法》
9月1日起施行
驾乘电动自行车
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否则
交警部门将对驾乘人员处以警告
或者五十元罚款
根据《福州城区电动自行车号牌管理办法》,五城区(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和乘坐人均应佩戴安全头盔。新规规定,驾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交警部门可以对骑乘人员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
29日,记者来到
乌山路与白马路十字路口
看到路面上有不少
骑乘电动自行车的人
未戴安全头盔
目前,路面上还不时能看见未戴头盔骑电动车的人。
据了解
他们有的还未买安全头盔
有的则是有头盔
但未养成戴头盔骑行的习惯
记者从福州交警部门获悉,规定的颁布施行,旨在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增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此前,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开展多场“一盔一带”交通安全执法宣传活动,向往来群众普及《福州城区电动自行车号牌管理办法》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的方式,并赠送头盔,倡导骑行电动自行车依规佩戴头盔。
驾乘电动自行车过程中
不戴安全头盔现象多发
骑行时佩戴头盔有多重要
让我们看看连江发布的一个案例
足以说明↓
事故实例
2022年6月7日15时30分,在连江县敖江镇书香里门口路段,毛某某驾驶闽A****B小型轿车与余某某骑行的电动车发生碰撞,幸而余某某正确佩戴了安全头盔,起到了一定保护作用,只轻微受伤。
据统计,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
死亡事故中约80%因颅脑损伤致死
而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能够大大降低交通事故死伤风险
对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具有重要作用
交警给骑手发放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并教其正确佩戴。(资料图)陈暖 摄
随着新规的颁布施行
交警部门也将进一步规范
电动自行车的上路行驶和管理工作
9月1日当天
福州交警将开展戴盔执法活动
现场向被处罚的人员开展宣传
并将头盔赠送给他们
原标题:《事关电动车!福州后天开展执法活动!》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