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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外员工未按要求到公司指纹打卡被辞退,起诉后获赔4万余元

澎湃新闻记者 邱海鸿 通讯员 吴未未
2022-08-31 17:23
来源:澎湃新闻
长三角政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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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人员小句(化名)因驻外工作,实行线上打卡考勤,后公司改变要求,要求所有员工到公司指纹打卡,他没有照做,被以旷工为由辞退。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8月31日从江苏镇江中院获悉,当地的句容法院一审判决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违法,须支付经济赔偿金4万多元以及差额工资、年终奖、带薪年休假工资3多万元,公司上诉后,二审期间双方达成和解,公司撤回上诉。

2012年12月,小句与某环保器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期限至2022年12月,履行地为句容市。小句试用期基本工资2000元/月,转正后为当地年度最低工资2200元/月,后根据江苏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另按销售业绩计酬。合同签订后,小句被安排到南京等地负责销售,前期通过电子邮件等向公司汇报考勤情况,后用钉钉打卡考勤。

去年3月,公司通过微信群发送销售人员返岗通知,即日起指纹打卡上岗,原有方式停用,未按时打卡上班者,缺一次按旷工一次处理,累计三次视为自动离职。当日,公司还要求所有销售人员到公司参加培训。小句未按要求到公司考勤,也没参加培训。3月底,公司以旷工为由邮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称小句旷工十余天,决定解除劳动关系。小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认为,合同签订后小句通过电子邮件汇报考勤,后采取钉钉打卡方式,公司亦认可因其工作的特殊性,入职以来不曾到公司考勤。公司要求销售人员指纹打卡,未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且小句的基本工资标准为江苏最低工资标准,结合工作模式,改变考勤要求增加了其工作成本,又未对改变打卡模式的合理性进行解释,因此要求每日到公司指纹打卡不合理,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应支付经济赔偿金。

    责任编辑:张军
    图片编辑:朱伟辉
    校对:丁晓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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