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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最新人事调整

2022-08-31 20:1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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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毕节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袁薇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袁 薇任毕节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

黄 鹏任毕节市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宋少龙任毕节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 永任毕节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毕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不再担任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 光任毕节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陈 泰任毕节市特殊教育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徐全华任毕节市中医医院(毕节市工伤救治医院、毕节市工伤康复中心、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院长;

葛传俊任毕节市中医医院(毕节市工伤救治医院、毕节市工伤康复中心、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总会计师;

傅晓丹任毕节市中医医院(毕节市工伤救治医院、毕节市工伤康复中心、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副院长;

以上徐全华等3名同志在机构更名前担任的相应职务自然免除。

杨天明、杜 林任毕节市中医医院(毕节市工伤救治医院、毕节市工伤康复中心、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尹 悦任毕节市第二人民医院(毕节市红十字医院)总会计师(试用期一年);

李 叶任毕节市妇幼保健院(毕节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毕节市妇产医院、毕节市儿童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鲁 懿任毕节市妇幼保健院(毕节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毕节市妇产医院、毕节市儿童医院)总会计师(试用期一年)。

杨 阳正式任毕节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杨晓玲正式任毕节市民政局副局长;

宋自成正式任毕节市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主任;

邓 云正式任毕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毕节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李大奎正式任毕节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向 阳正式任毕节市能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禄国旭正式任毕节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

杨 波正式任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

刘开崇正式任毕节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副所长;

董 霞正式任毕节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燕金辉正式任毕节市信息工程学校(毕节市财贸学校、毕节市财政经济干部学校)副校长;

赵德龙正式任毕节市民族中学副校长;

谌河琴正式任毕节市第二人民医院(毕节市红十字医院)副院长;

廖烨纯、杜 敏、雷寿斌正式任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毕节市传染病医院)副院长;

辛茂荣、罗 敏正式任毕节市妇幼保健院(毕节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毕节市妇产医院、毕节市儿童医院)副院长。

以上杨阳等18名同志任副县长级领导职务时间从2021年7月起计算。

曾凡亚不再担任毕节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罗 旭不再担任毕节市特殊教育学校校长职务。

近日,毕节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王刚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

建议王 刚正式任毕节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建议鲁雪阳正式任毕节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建议屈炳业正式任毕节乌蒙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建议韩清龙正式任毕节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建议蔡明臣、黄海波、谢永贵正式任毕节市商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以上同志任副县长级领导职务时间从2021年7月起计算。

建议杨 平不再担任毕节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担任的原水电及旅游开发总公司总经理职务自然免除。

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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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毕节最新人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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