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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习大讨论大宣传大实践 | 当亲情“呼叫转移” 后……
当亲情“呼叫转移” 后……
“叶某作为孩子的父亲,为什么一直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我现在要求法院强制执行!”近日,一女子怒气冲冲来到青铜峡法院小坝人民法庭要求办理执行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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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叶某某(女)与叶某2017年经法院判决离婚后,孩子随母亲生活,父亲叶某按月支付抚养费,但叶某已拖欠抚养费达一年之久。法庭干警立即与叶某联系,叶某在电话里亦是火冒三丈,认为孩子母亲不让其与孩子见面,导致父女关系不睦,如不解决这个问题,抚养费免谈。了解基本情况后,办案法官研判认为,本案的关键不在于叶某没有履行能力,症结出自双方的亲情沟通。法官批评教育了叶某某制止孩子与父亲见面这一行为后,耐心劝解叶某某,一起分析父爱缺位给孩子成长带来的弊端,建议其给孩子做思想工作多与父亲联系。同时,向孩子父亲明确指出,抚养未成年子女是其法定义务,出现矛盾时,应主动想办法化解,而不是采取简单的拒绝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激化矛盾。见双方情绪有所缓和,承办法官当即让叶某某给孩子打电话,经过讲解沟通,孩子内心深处希望父母能够和平相处。孩子用其姥姥的电话给父亲叶某打电话,电话“呼叫转移”,后又用叶某某的电话拨打,电话仍然“呼叫转移”。因叶某没有接听电话,叶某某要求强制执行,孩子也感觉满腹委屈。办案法官继续联系孩子父亲,经过几番反复波折,叶某最终主动与孩子进行通话。在法庭的协调下,三方渐渐消除误解和怨气。叶某一次性付清孩子一年的抚养费,表示后续会按时支付,双方还就探望孩子的问题达成一致。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也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基础。面对不断出现的家事纠纷,小坝法庭探索“刚柔并济”的家事审判方式。一方面遵法治,保障家事审判公平公正;一方面讲家理,调和、修复亲属关系,将情与理融入案件审理。
文:李福娟
原标题:《大学习大讨论大宣传大实践 | 当亲情“呼叫转移” 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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