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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守古厝 “广东会馆”焕新颜

2022-09-16 17:5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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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广东会馆位于仓山区六一南路52号仓山第二中心小学校内,是清代旅居福州的广东籍商人筹建的、带有同乡会性质的会馆。

会馆坐南向北,占地面积约2200平方米,共三进,中轴线上有门厅、前天井、聚议厅、后楼,两翼为厢房,各为倒座、前天井、前厢房、中天井、中边厅、后天井、后边厅。原为福州市仓山区文物保护单位。

仓山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广东会馆左前厢房屋顶破漏,墙体开裂,门窗毁损,部分构件糟朽缺失,已被列入危房。

为更好地保护该会馆,仓山区人民检察院于2021年10月22日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建议其履行对该文物的保护管理职责,同时督促其进行修缮。

后经提请区政府议定并向福州市文物局申请修缮,福州市文物局对福州广东会馆(左前厢)即左倒座、前天井、前厢房开展了抢救性修缮工作。- 左右滑动查看更多 -

目前经过重新披榭屋面、制作门窗、铺设地面,广东会馆修缮工程已基本竣工。现广东会馆已被列入福州市文物保护单位。

仓山区人民检察院为保护该会馆,多次深入会馆所在单位监督修缮工作,确保文物修缮过程依法依规进行,还多次组织协调区文旅局、广东会馆使用单位仓山区第二中心小学,以及会馆内原租户协调讨论会馆保护问题。仓山区人民检察院于今年三月在仓山区烟台山挂牌设立古厝公益保护联系点,以基地建设为切入点,挖掘仓山区文旅资源、普及文保知识、展示“仓山古厝”保护中的检察成效,广东会馆的成功修缮助力仓山区“福州古厝”保护,进一步提升了仓山区文保综合治理水平,拓展了仓山区检察院“山、水、文”公益诉讼品牌内涵。

原标题:《公益诉讼守古厝 “广东会馆”焕新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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