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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物皆有逻辑,人如何知道不知道的事情?

2022-09-19 07:2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湃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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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每天靠着很多有形的东西生存,比如食物,也靠着一些无形的东西,比如空气,但如果看不到摸不到空气,我们是如何知道它的存在呢,再如我们又是如何知道每天太阳会升起,如何在动物的脚印的特征中发现出是猛兽还是食物,是很久以前还是刚刚走过呢?

由此,除了那些有形和无形的“东西”之外,至少我们还需要一种能力,即“知道”或者说“认识”,通过这种能力,才能让我们在残酷的自然选择中脱颖而出。而“知道”这个范围里,又能够很直观地分辨出两类东西,一类是我们所经历、感受、看得到摸得着,可以说是直接的知识,而另一类则是需要通过他人的转述、书本,乃至与需要通过逻辑推理所获得间接的知识。

就如我们问,为什么会知道太阳明天会升起呢?大多数的回答可能是因为在人生的经历中太阳的确都是每天都升起,没有什么理由去怀疑明天太阳还会升起,它就应该这么做。

在这个回答中,每天所经历的,就是人的直接认识,而认为明天太阳会升起,那就是一种基于经验的推论。

人如果只有或者只相信直接知识,那么将会被局限于他所生存的具体空间内,甚至是就如动物一般,只能对于所处的环境做出最直接的反应。正是由于对间接知识的开发,比如在古老部落中,那些积累知识并传授下去的老年人,后来的印刷术携带更多人类认识,以及基于现象、经验的逻辑推理,才使得人类能够不断站在前人的经验中成长,最终在选择中胜出。

在这些间接的知识中,我们能够相信的,要么就来自于权威,比如前人或书籍,要么就来自于逻辑推理,而人的知识或者书籍毕竟无法随时进行获取,真正能够随身而行的就是一种内化的逻辑推理能力,正是这种能力才能让人在纷繁复杂的世界中,不断强化认识的信念并获得相对于准确的知识。

所以后来在人类文明中,出现了关于“逻辑”的专门学科,在此,并不想借用那些已经成型的逻辑术语来讨论每个人都需要的思维能力,只是想回到逻辑的根源,通过对三条逻辑基本定律的考察,从更轻松的角度来获得一种“万物逻辑”。

在逻辑大厦之下,有三条被称为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的基本规律,所有人的思维推理,都是在这三个规律的限制之下产生的。

同一律说的就是一个事物跟它自身是同一的,也就是“A是A”;

矛盾律的意思就是两个互相否定的东西不能同时成立,可以简单写成“A必不是非A”;

排中律则是矛盾律的另一面,即两个相互否定的东西也不能同时都不成里,即“A和非A必有一个成立”。

这三条定律乍一看,几乎等于废话,但有时候仔细理解,又会在其中发现一些问题。比如就同一律来说,桌子上的这个苹果就是桌子上的这个苹果,还有什么疑问么?但有的时候人会说,“我已经不再是我了”,我不是我这又是什么意思呢?

这两个判断方向实际上延伸出两个角度,一种角度会将这逻辑三个定律看作是纯粹客观的真理,即关于世界的真实描述。任何事物都不可能违反,比如那个苹果,他不可能不是苹果。

而另一种角度,则会倾向认为三大规律不过是人认识的前提保证,并不涉及到对现实世界的保证,也就是说它们的有效性仅限于人类在认识世界这个过程中,确保人可以获得相对清晰和准确的知识的基础。

比如说“我已经不再是我了”,这句话可能蕴含的是,前一个我是现在的我,而后一个我指的是以前的我,由此就会发现原来两个我的范畴是不一样的,所以可以这么说,并没有违反同一律。但是在客观的角度来说,如果从物质层面看,昨天的我必然不全部等于今天的我,因为身上的细胞发生了代谢,我真实地发生了变化。

很容易看出,这里问题的焦点就在于对于“我”的定义,所以我更倾向于将三大规律看作是人认识世界的保证,而不是纯粹客观的规律。这样一来,同一律就是保证我们能够确定一个认知对象,并且不断清晰地描述出来它。而不是不断变化对象的内涵和外延,不断变换对象就会让我们的认识无处落脚。

之所以不能够非常肯定地将三大规律作为纯粹客观规律来看,是因为在很多现代物理学规律里,我们看到了很多诡异的现象,比如波粒二象性、测不准、薛定谔的猫,这个猫到底是生是死,基于矛盾和排中,必然二者居其一,但打开盒子之前,我们是无法判断的。用物理的术语来说处于一种叠加态。

而如果仅从认识的角度来看,三大规律就很容易解释。同一律就是让我们确定一个认识的对象,不能不断偏移;矛盾律和排中律则是让我们能够区别出这个对象和其他对象。

比如说,我们想要认识月亮,同一律就是让我们聚焦在月亮本身,而不是一会看月亮,一会又把旁边的星星加入到月亮当中。而矛盾律则是在认识月亮和天空的边界,发现什么是月亮和什么不是月亮,最后可以用排中律将月亮和背景天空彻底区分开。

如果把三个规律作为认知基础来看,还会产生一些有趣的洞察。

首先,所有人的认识都是关于“是”的问题,即我们要聚焦一个认识对象,然后说明它是什么;

其次,认识并不是绝对的,人无法独立的人是一个绝对的东西,而是需要通过将这个事物与其他事物区分开来去认识它,也就是在说什么是它的时候,也是在说什么不是它;

最后人也无法直接认识所谓的全部,因为全部意味着包含着一切,就无法从区分出其他来认识到,只能透过认识部分之后拼接在一起,通过推理来获得。

基于这些规律特点,就可以发现很多生活中的一些有趣判断。比如针对矛盾律,有人可以说,“他是我爸爸,也不是我爸爸”,可能这样的解释是,这个人是养父,并不是亲生父亲,这驳倒了矛盾律了么?

并没有,因为前一个爸爸是养父概念是养父的概念,后一个爸爸是遗传学上的父亲,二者在内涵上是不一样的,这实际上违反为同一律,即“(领养的)爸爸不是(生物学上的)爸爸”。

所以在进行任何一种认识的时候,首先要通过同一律来检验,确保认识的对象是可以识别的、稳定的、连续的、具有相同内涵和外延的。然后才能对它深入地研究。

同时要打开眼界,认识到一点是矛盾律和排中律仅仅是确保那些我们对那些能够认识的东西说出来一些东西,而并不是说这世界就是不矛盾的、必须在正反两面二者居其一。这是什么意思呢,当我们能够说一个东西“是什么”的时候,矛盾律要求我们必须清晰地确定他们,而不是模棱两可,因为如果是模棱两可,那说“是什么”就失去了其意义。

比如严格地按照三大规律来说,直线就是直线,直线不能既是直线,又是曲线。但是在现实的世界里,紧贴着地球表面的一小段线被称为直线只是因为其曲率特别小而被近似当作直线,三角形的内角和可以是180度也可以不是,欧式几何和非欧几何并不绝对地矛盾。

所以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应当被当作认识的前提,人在推理的时候,一定都有一些前提,而这些大的前提本质上不一定遵守同一律或矛盾律,它们之间可能就是互相矛盾的。但我们可以通过它们做出不同的推论,适应不同的境况,比如在物理界,相对论始终还是处理大尺度的基础,而量子力学则是小尺度的原则,至今为止还没有能够将二者统一的理论,但不能因此而否定基于相对论或量子力学所得出的结论。

所以万物是否存在统一的逻辑,是我们至今仍旧无法知道的,我们所能说的万物逻辑,是用于我们能够认识的世界,获取这个世界的知识时的一个前提和规则。是我们框定一个认识对象,不断通过区别这个对象和其他对象,并最终说出这个对象“是什么”的过程。

除此之外,我们不能说出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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