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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 “浙” 十年之少数民族人口
原创 赵静 浙江统计 收录于合集 #人口普查 11个
浙江省第七次人口普查系列分析之
少数民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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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是浙江人口的重要组成部分。据第七次人口普查,各个少数民族(55个)在浙江都有一定数量的人口分布,全省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突破了220万人。其中,苗族、土家族、布依族、畲族、彝族、侗族、壮族等7个民族在浙江的常住人口超过10万人,其人口总数占全省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八成多。全省超过七成的少数民族人口居住在城镇,且在“杭甬温金”四大都市分布较多。少数民族人口的性别比要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受教育程度以小学和初中为主,平均年龄较全省总人口年轻。少数民族人口是我省人口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省社会经济发展中正发挥不容忽视的作用,具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一、人口总量
我国对少数民族一直实行较宽松的人口计划生育政策,近年来我省少数民族人口数量大幅增加,占全省总人口比重迅速提高。(一)各民族齐聚浙江,少数民族人口数量大幅增加。
2020年,全省有少数民族55个,全国各民族儿女均有人口在浙江居住,浙江省成为了一个名副其实的多民族省份,全省少数民族人口共221.77万人,比“六人普”时增加了100.30万人。来自省外的少数民族人口有186.38万人,占全部少数民族人口的84.04%。少数民族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比例达到3.43%,比“六人普”时提高了1.20个百分点(见表6-1)。
(二)人口数量增速加快,占全省总人口比重迅速提高。
自1982年“三人普”以来,我省少数民族人口一直呈现递增趋势,“四人普”与“三人普”时相比,少数民族人口增长31.65%;“五人普”与“四人普”时相比,增长85.84%;“六人普”与“五人普”时相比,增长207.22%,“七人普”与“六人普”时相比,增长80.57%,且增速远高于同期全省人口的平均增速。少数民族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比重不断上升,从“三人普”的0.42%提高到“四人普”的0.51%,到“七人普”的3.43%(见表6-1)。
二、人口的地区与族群分布
少数民族人口的地区和族群分布在我省历来比较复杂,研究其分布特点有利于我们了解全省少数民族人口的结构及其变化趋势。(一)地区分布不均,人口数量增长地区差异较大。
“七人普”资料显示,2020年全省超过六成的少数民族人口分布在杭州、宁波、温州、金华4个地区。其中,金华市分布的少数民族人口数量最多,超过40万人,其次是温州市、宁波市和杭州市。
“七人普”与“六人普”时相比,全省各地区少数民族人口数量普遍增长,地区分布也发生了较大变化。首先是金华、宁波、嘉兴、杭州等市少数民族人口的占比出现显著上升,而温州、丽水、台州等市少数民族人口的占比出现显著下降;其次,从少数民族人口增长率看,嘉兴、宁波和金华的增长速度较快,增速达到1.5倍左右,湖州和杭州次之,增速也达到1倍以上,再次是绍兴和台州,增长较慢的是衢州、舟山、温州和丽水,分别只增长了33.55%、30.40%、27.15%和19.97%。
(二)苗族、土家族、布依族人口最多,万人以上少数民族中彝族、哈尼族、水族人口增速最快。在全省55个少数民族中,人口数量在万人以上的有苗族、土家族、布依族、畲族、彝族、侗族、壮族、回族、仡佬族、水族、满族、白族、蒙古族、瑶族、黎族、哈尼族、朝鲜族等17个民族,它们的人口数量占全省少数民族总人口的95.16%。其中,苗族、土家族、布依族、畲族、彝族、侗族、壮族等7个民族的人口达十万人以上,它们的人口数量占全省少数民族总人口的81.57%。苗族、土家族、布依族是我省少数民族的主体,其人口数量分别为56.94、31.88和31.30万人,分别占全省少数民族总人口的25.68%、14.38%和14.11%(见表6-3)。
“七人普”与“六人普”时相比,我省少数民族各民族人口比例构成发生了较大变化。首先,万人以上的少数民族“七人普”共有17个,比“六人普”多了4个,分别是蒙古族、黎族、哈尼族和朝鲜族。其次,布依族人口数量急剧增长,有31.30万人,增长幅度达到148.8%,取代畲族,列苗族、土家族之后,成为我省第三大少数民族。第三,彝族、哈尼族、水族人口数量大幅增长,特别是彝族,“六人普”时只有4.9万人,“七人普”增至15.6万人,增幅为216.1%,增速列万人以上少数民族中第一位。(三)超过七成的少数民族人口居住在城镇,乡村人口比例下降较快。
“七人普”资料显示,我省少数民族人口71.63%居住在城镇,28.37%居住在乡村,这一分布结构与全省总人口的城乡分布结构基本相似,居住在城镇的比例比全省略低0.6个百分点。
“六人普”至“七人普”期间,全省少数民族人口居住在城镇的比例由59.90%猛增到71.60%,上升了11.70个百分点,而同期全省总人口在城镇的比例仅上升了10.60个百分点,即少数民族人口城镇化的速度快于全省的平均水平。
三、人口的自然构成
少数民族人口的自然构成包括性别结构、年龄结构等。了解少数民族人口的自然构成,对于我们掌握我省少数民族人口的自然特征,进一步优化我省少数民族有关政策具有重要意义。(一)少数民族人口中以男性居多,性别比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2020年全省少数民族人口中,男性为122.0万人,女性为99.8万人,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22.3,比全省总人口性别比高13.3,这主要是由于外来人口中男性占的比例较高导致。
(二)年龄结构以青壮年人口居多,老年人口比例较低。2020年全省少数民族人口中,15-64岁人口的比例为84.8%,比全省平均水平高11.5个百分点;0-14岁人口的比例为13.5%,比全省平均水平略高0.1个百分点;而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例仅为1.7%,比全省平均水平低11.6个百分点(见表6-5)。这表明我省少数民族人口平均年龄比全省总人口要年轻,青、壮年人口占比相对较高,人口老龄化程度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这从人口老少比指标也可以得到反映,2020年我省少数民族人口抚养比为17.9%,全省人口抚养比为36.4%,少数民族人口老少比要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与“六人普”时相比,我省少数民族人口中15-64岁人口的比例上升1.1个百分点,但0-14岁及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例都出现下降,分别下降1.0和0.1个百分点,少数民族人口抚养比也比“六人普”时下降1.6个百分点。
(三)受教育程度以小学初中为主,具有较高受教育水平的人口比例较低。
2020年,我省3岁及以上少数民族人口中,未上过学的人口比例为6.08%,比全省平均水平低0.99个百分点;上过小学和初中的人口比例为78.14%,比全省平均水平高17.59个百分点;上过高中(含中专)的人口比例为9.57%,比全省平均水平低5.35个百分点;上过大专及以上的人口比例为6.22%,比全省平均水平低11.20个百分点(见表6-6)。
从文化结构的变动趋势看,尽管具有较高受教育程度的人口比例较低,但是增长速度较快。我省3岁及以上少数民族人口中,具有小学受教育程度的人口比例比2010年下降,降低5.14个百分点;具有高中(含中专)及以上受教育程度的人口比例大幅上升,比2010年高出4.63个百分点(见表6-6)。
供稿:省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处原标题:《人口 “浙” 十年之少数民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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