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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言南语丨 “互联网+”新业态视阈下网约车酒驾问题的防范与打击

2022-09-26 17:4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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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新业态视阈下网约车酒驾问题的防范与打击

作者:郭芷艺 建瓯市检察院

“互联网+”模式下网约车酒驾的问题探究

(一)网约车酒驾监管法律建设不健全

笔者发现我国现有法律对网约平台监管主体的只有笼统的责任规定,如2016年7月,我国的交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7部门颁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监管暂行办法》第十六条条规定,网约车平台应当保障乘客合法权益。”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承担承运人责任和相应社会责任。可见,网约平台对网约车司机具有法律上的监管责任。但现行法律对网约车司机酒驾依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17年修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2017年修订)规定,对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人员要被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0元的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现有的法律法规缺少对网约平台监管失责的追究,这违反了“权利相当”原则。网约车平台为消费者与网络出租车提供有关乘车服务的信息共享平台,消费者因为信赖利益而选择平台上的网约车,因此网约平台对网约车具有监管与审慎义务,应对其创造的安全风险承担必要责任。

(二)网约平台对网约车酒驾监管不到位

依照《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16条以及《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规定,网约平台不应只是出行信息发布平台,还肩负着网约车的监管,对其创造的安全风险承担必要责任。但现实生活中,网约车对网约司机酒驾问题却未有效的开展预防,同时还暴露了许多监管漏洞。2020年7月份,滴滴发布《醉酒乘客安全透明度报告》中阐述,对司机酒驾问题将会通过更多的培训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把严司机准入。但实际上,绝大多数的网约司机在申请网约车从业资格证时,只提交书面材料,并未经过其他额外培训,网约平台还给未取得网约车从业资格人员派车, 2016年深圳市公安部门排查发现,部分网约车驾驶员存在醉驾前科、精神病、违法乱纪等问题,一些被注销驾驶证的人员,使用已注销的驾驶证注册成为网约车驾驶员。可见网约平台网约平台作为盈利机构,对网约司机的酒驾的监管藏有巨大的漏洞。

(三)网约车数据信息整合共享困难

网约车作为“互联网+”模式下一种新业态的产物,网约车酒驾问题若不能有效治理,不但会危害不特定乘客的人生与财产安全,还会损害网约车的市场公信力,扰乱社会秩序。但网约车的酒驾监管又十分依赖于数据信息的整合共享,如网约平台需借助着数据信息平台了解哪些网约车司机有过酒驾经历,一遍作出相应的整治措施,政府也需要借助数据信息平台了解网约平台对网约车酒驾问题是否履行监管职责,作出哪些相应措施。因此数据信息的整合共享关系着监管主体对互联网市场整体把握情况,更关系着新兴业态市场监管策略的选择及整体监管效能。数据信息更新迟缓,流通共享十分困难,部门间整合协调不足,使得网约平台与政府都无法全面掌握市场主体的信息,丧失了数据的参考价值。

“互联网+”模式网约车酒驾治理困境的症结剖析

网约车酒驾治理过程中所暴露出的监管法律不健全、监管平台履职不到位、监管信息共享难等问题,究其根本的原因是法律监管滞后性、主管部门权力交叉、网约平台缺乏监管意识、缺乏相应网约车安全监管制度,这些原因直接关系到网约车酒驾问题治理的效果好坏。

(一)法律监管滞后性

目前我国网约车车辆和网约车驾驶员的总量均在不断增长,网约车运行也越来越复杂,网约车安全监管所面临的压力也在不断的增大。但现有的网约车酒驾问题安全监管缺乏相应层次的法律做支撑,规章制度也不健全是由于法律监管滞后性所致。自网约车诞生以来,有关部门颁布了一系列的政策,2016年,由交通运输部、工信部等7部委联合颁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交通运输部、中央网信办等7部委联合颁布的《关于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事中事后联合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2018年由交通部、公安部联合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预约出租车和私人小客车合乘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此外,地方也相继出台了一批网约车监管的地方细则,对网约车平台、注册司机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的主体责任作出规定,还对网约车平台所负有的营运责任、司机所需的注册手续和车辆准入办法以及政府相关部门所担负的监管责任作出细化。但法律规定具有一定滞后性,网约车在实际发展过程中不断显现出新的问题,如网约车酒驾的监管问题,需要立法者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时代的不断进步,以及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从而对新出现的监管漏洞进行补充和填补,进一步细化监管职责,时刻约束威胁网约车安全发展的因素。

(二)主管部门权力交叉

《暂行条例》对网约车各参与方的准入资格、监管措施等环节做出了比较清晰的规定,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也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对网约车监管主体及措施作出规范,这就导致当前网约车的安全监管涉及到的部门比较多,例如在中央层面,由交通运输部牵头,联合中宣部、中央政法委、中央网信办等部门和单位对网约车进行安全监管。在地方,一般是由各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牵头,联合市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经贸信息等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网约车经营行为实施安全监管。那么不同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能,有可能出现重叠的现象。而监管职责之间存在冲突,就极易造成职责不清,多个部门都有权管理,却不易管理的情况。

(三)网约平台缺乏监管意识

由于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网约平台监管失职后所承担的法律风险,因此网约平台对网约车酒驾问题缺乏监管意识。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网约平台对网络车司机“入口”把关不严。网约车公司对网约车司机身份核查不严格,还没有获得网约出租车驾驶证,平台就给其派车,导致刑事前科、有酒驾记录人员入职网约车行业。其次,网约车从业门槛较低,司机构成多元化,本职工作涉及的单位、行业类型十分广泛,包括企事业单位上班的白领、打零工或者散工以及自雇、自由职业者等等,且不受学历、性别、年龄等限制。入职后,网约平台未进行有效的培训、教育,导致网约司机普遍法律意识不高,自我约束能力不强,容易造成酒后驾车。最后,网约车平台对网约司机的驾驶状态未有效管控。网约平台要求网约司机在驾驶之前要带好口罩,平台将采用抽查的方式,对行车中未佩戴口罩的司机进行罚款,且采用全程录音录像的方式进行证据锁定。但却对网约司机是否酒驾的事宜未做出监管。

“互联网+”模式下网约车酒驾治理路径的完善

(一)加强网约平台的监管责任

网约平台不仅要在审核网约车准入时严格审查,同时还要监管网约车服务过程。首先,网约服务许可证要采取年检制,每次年检时,都要全面、谨慎细致的检查驾驶人一年的驾驶征信问题,做到发现有饮酒驾驶前科的,一律不予批准继续驾驶网约车。同时,对此类人员及时登记备案,形成信息共享。其次,为进一步强化对网约车司机酒驾的发现,网约平台可以要求网约车司机在车上安装酒精检测仪,检测网约车司机是否饮酒。目前,网约平台高度重视疫情防控,要求司机在驾驶时严格佩戴口罩,并采取全程录像监控,发现有违反者将处以罚款。网约平台可以在每辆网约车上配备酒精检测仪,在开车之前,要求司机使用酒精检测仪吹气,看看是否饮酒,并记录数据,充分发挥监管作用,避免有些网约车司疏忽大意,抱着侥幸心理“酒驾”,危害乘客生命安全。最后,网约平台可以采取酒驾举报奖励机制,充分发动社会监督的作用,拓宽监督渠道,全方位掌握酒驾线索,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通过开通举报热线、网页专栏、微博微信公共账号的方式,取得公众支持,进一步提高监督实效。

(二)夯实政府主体职责

首先,要加强政府等有关部门的重视,交管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我国的网约车酒驾问题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到开展政治网约车酒驾重点整治工作的紧迫性、必要性和重要性。加大对网约车酒驾严重地区的整治力度,应切实落实好自身的监管职责,建立完善多方监管机制,第二,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安机关要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出租汽车驾驶员背景核查与监管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18〕32号)要求,对从事或申请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一律进行背景核查,确保网约车驾驶员符合《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3号)规定的条件。第三,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和治安、刑侦等部门建立完善的信息共享机制,对于有酒驾史或多次酒驾屡教不改的人员形成信息备案,严格管控。对于网约车驾驶员期抽查、体检,一旦发现网约车司机饮酒驾驶的情况,立即停止驾驶资格,注销驾驶证,只有加大惩处力度,驾驶员才不敢铤而走险。

(三)加大对网约车酒驾危害的宣传力度

加强网约车酒驾知识及危害的宣传和普及,提高网约司机法律意识。当前群众对机动车酒驾的关注度逐渐提高,在这个社会风气之下,全面开展网约车酒驾宣传活动,及时报道网约车酒驾整治活动,引导全社会公众尤其是青少年的正确价值观。第一,利用新闻、网络媒体的宣传,向公众公布典型案例,用真实数据和事例广泛开展酒驾危害的宣传,提高公众对于酒驾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的认知程度。同时,利用微博、微信等平台,建立专门的公众平台、账号向公众宣传酒驾防控知识。第二,公安部门深入到公共交通行业、出租、客运运输公司与企业等开展网约车酒驾宣传教育活动,深入驾校,从源头对学员进行教育,远离酒驾,珍爱生命,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健康负责。第三,加强青少年群体的酒驾宣传教育,进入高校开展专门的活动,运用播放宣传片,布置展板等方式,教育青少年学生杜绝酒驾,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原标题:《检言南语丨 “互联网+”新业态视阈下网约车酒驾问题的防范与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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