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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人担保成被执行人,执行法官释法温情执行
2022-09-29 19:2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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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自己借的钱,就不应该自己还?近日,腾冲法院执行局成功执行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赢得了案件双方当事人的一致称赞,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案情简介原来,被执行人马某因贪图蝇头小利,收到借款人1.5万元的“好处费”后,用自己的房产为武某等人抵押,向梁河县某小额贷款公司借款70万元。因武某等人未按期还款,案件经法院审理,马某需承担借款的连带还款责任。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官查控发现武某等人均为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由于马某有房产担保抵押,且承担了连带还款责任,执行法官将其通知至法院,要求其履行还款义务。马某来到法院,听说法院要处置其房产,情绪立即激动起来,表示钱不是自己借的,坚决不同意处置房产,并有抢夺文书材料的行为。执行法官对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又苦口婆心向其释法,稳定其情绪。并经过后续多次电话联系和面对面交谈,让马某明白法院执行的严肃性,最终接受了现实,同意法院拍卖其房产还债。
虽然法官释法做通了马某的工作,但法官在调查中发现,马某年逾六十,平时用摩托车为他人送货,收取劳务费维持生活,家庭生活困难。法官经过认真研判,认为该案有一定的特殊性,不能采用简单直接的执行方式,应当在依法依规执行的前提下,兼顾善意与人性化执行。随后,执行法官向申请人小额贷款公司介绍了马某抵押借款的前因后果及其家庭、个人情况,鉴于该案利息较高,法官询问公司能否体谅马某的现实困难,在受偿本金后放弃利息。公司一开始难以接受,但经过详细了解,也被执行法官的善意和良苦用心感动,同意了执行法官的建议。最终,该案经过前期的大量工作,法院拍卖马某的房产后,将案款兑付给了申请人,剩余11万余元全部退还给马某。在办理结案手续时,马某对执行法官说,自己已与家人恢复关系,并一再反复道谢,感谢执行法官的关心。
法官提醒为他人担保一定要三思而行,千万不要盲目的为他人担保,担保人要对债务人的经济状况有所了解,同时应做好承担担保责任的思想准备,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供稿:段子谦
原标题:《替人担保成被执行人,执行法官释法温情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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