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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线》热播,原型案件知多少?

2022-10-11 17:5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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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首部全景展现我国司法改革最新成果的法治题材电视剧《底线》上线热播。该剧由靳东、成毅、蔡文静主演,讲述了人民法官在一桩桩纷繁复杂、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司法案件中,践行初心使命、坚持司法为民的故事,诠释了新时代法官的责任担当。

《底线》的热播不仅源于优秀的演员阵容和精良的制作水平,还因为剧中的很多案件都改编自现实中的热点案件,能够很好反映现实问题,引起人们的深度思考。这其中的很多案件,我们也曾进行过跟踪和回顾。今天,我们就来盘点《底线》中的原型案件。

雷星宇刺死辱母者案

《底线》剧照

企业家苏淑芳因欠高利贷而遭暴力催收,甚至被当众侮辱。儿子雷星宇不堪母亲受辱而愤起反抗,拿刀做出捅刺行为,导致一死一重伤两轻伤。针对雷星宇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审判庭的法官在合议时展开了激烈的争论。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雷星宇无期徒刑,二审改判为有期徒刑五年。二审法院认定雷星宇的行为具有防卫性质,但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底线》剧照

普法: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认定防卫过当应当同时具备“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和“造成重大损害”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防卫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应当综合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危害程度和防卫的时机、手段、强度、损害后果等情节,考虑双方力量对比,立足防卫人防卫时所处情境,结合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作出判断。“造成重大损害”是指造成不法侵害人重伤、死亡。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原型案件:4·14聊城于欢案

2016年4月14日,由社会闲散人员组成的10多人催债队伍多次骚扰女企业家苏银霞的工厂,辱骂、殴打苏银霞。苏银霞的儿子于欢目睹其母受辱,从工厂接待室的桌子上摸到一把水果刀乱捅,致使杜志浩等四名催债人员被捅伤。其中,杜志浩因未及时就医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另外两人重伤,一人轻伤。

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原告人杜洪章、许喜灵、李新新等人和被告人于欢不服一审判决,分别提出上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3月24日立案受理。

2017年6月2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于欢属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有期徒刑5年。

2018年1月18日,于欢案二审主审法官、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吴靖在北京表示,通过二审开庭审理,最大限度地还原整个案件的事实情节,并在此基础上通盘考虑、国法、人情,最终依法作出裁判。2月1日,该案入选“2017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

2020年11月18日,山东冠县“辱母杀人案”当事人于欢减刑出狱

闺蜜遇害案

《底线》剧照

葛晴晴为躲避男友史咏的纠缠,搬到闺蜜穆子琪家中居住。史咏持刀追到住处,葛晴晴将穆子琪关在门外,导致其被杀害。凶手伏法后,穆子琪的丈夫坚持起诉葛晴晴,认为她对穆子琪的死负有很大责任。法院认为,葛晴晴具有明显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底线》剧照

普法:面对危险,朋友之间是否有救助义务

该问题不能一概而论,主要看行为人是否负有“法定救助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条 【法定救助义务】自然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的,负有法定救助义务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及时施救。

原型案件:11·3留日女生遇害案

2016年11月3日凌晨,中国女留学生江歌在其租住的公寓中遇害,案发于日本东京中野区。据日本警方公布,江歌头部遭利刃砍伤,伤口长达10厘米,案发15分钟前,江歌还曾报警称公寓外有可疑人物。但当警方赶到公寓时,看到的却是倒在血泊中的江歌,江歌被送往医院不久后伤重不治而亡。

犯罪嫌疑人陈世峰是江歌室友刘鑫的前男友。在案发数月前,陈世峰曾与刘鑫共同居住在板桥区的一所公寓。由于两人之间发生矛盾,刘鑫搬至位于中野的江歌住处。

2016年11月24日晚间,日本警方对外通报称,以杀人罪对中国籍男性留学生陈世峰发布逮捕令,指控其杀害了中国女留学生江歌。

2017年12月20日,在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当庭宣判,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

2018年10月15日晚,江歌妈妈发文宣布将对刘鑫提起诉讼。2020年10月27日,上海二中院对江歌母亲江秋莲诉谭斌(曾多次通过公共平台发布系列漫画及博文,公然丑化江秋莲母女形象,侮辱江秋莲母女人格,社会影响恶劣)侮辱、诽谤案二审宣判,裁定驳回江秋莲、谭斌的上诉,维持原判。

2021年4月15日,江歌母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开庭。4月15日9时,江歌母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开庭,被告答辩称,江歌的遇害是陈世峰行为造成,被告依法不承担任何责任。12月31日,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将在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宣判。

2022年1月10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对原告江秋莲与被告刘暖曦(曾用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刘暖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唐啸云弑母案

《底线》剧照

唐啸云在外人眼中是品学兼优的高材生,在母亲眼中是懂事听话的乖儿子。然而,在其母亲生日这天,他竟将母亲残忍杀害。原来,他长期生活在母亲的专制之下,精神压力越来越大,从而引发了报复式发泄。

《底线》剧照

唐啸云的法律援助律师找到唐啸云的亲属,积极争取谅解书,但唐啸云的舅舅态度非常坚决,绝对不会原谅外甥杀害自己母亲的行为。唐啸云一审被判死刑。

普法:亲属谅解书能否减轻罪行

针对犯罪行为,法官综合全案事实、证据、情节、危害程度等,定罪量刑。被害人及亲属的谅解,法官在量刑时,会酌情综合考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规定,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对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当从严掌握。

原型案件:吴谢宇弑母案

2016年2月14日,谢天琴的尸体被发现在福州市晋安区桂山路172号某中学教职工宿舍5座102单元住处内。经侦查,其儿子吴谢宇有重大作案嫌疑。

2019年4月21日,吴谢宇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被捕时其身上携带数十张身份证,均通过网络购买,三年来一直在国内活动。5月27日,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吴谢宇批准逮捕。8月5日,“吴谢宇弑母案”由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报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涉及故意杀人、诈骗、买卖身份证件三项罪名。

2020年12月24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吴谢宇故意杀人、诈骗、买卖身份证件案 。

2021年8月26日上午,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吴谢宇故意杀人、诈骗、买卖身份证件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被告人吴谢宇犯故意杀人罪、诈骗罪、买卖身份证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三千元。

2021年9月6日,吴谢宇正式提起上诉。据悉,吴谢宇案律师称二审将申请精神鉴定。

吴谢宇弑母案2021年12月17日上午9点15分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九法庭开庭 。12月15日上午,记者从吴谢宇案二审辩护律师徐昕处获悉,该案原定于12月17日的庭前会议延期召开。

张伟民说:“既然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无法完美,那法官必须存在。这世上只要还有不公,就总得有人来判个是非,判个公道,这才是法官真正的意义。”

周亦安说:“这就是法官的工作,天底下少一些仇恨和隔阂,多一些温暖和理解。”

《底线》剧照

宋羽霏说:“审判不是为了报复恶,而是为了提振善。”

法庭之上,一份份符合时代精神、满足人民期盼、凝聚价值追求的判决,是最好的普法宣传教育。

《底线》剧照

而在法庭之外,社会公义,则需要社会大众的共同维持。

身处法治社会,我们所做的任何事情,都要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绝不能触碰法律底线!

原标题:《《底线》热播,原型案件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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