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常州立法约束租房乱象,不得将房间分隔后出租用于居住

澎湃新闻记者 袁杰
2022-10-20 17:55
来源:澎湃新闻
长三角政商 >
字号

10月19日下午,常州市人大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常州市租赁住房安全管理条例》制定过程和主要内容。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该《条例》从多个方面对群租房乱象进行了约束,比如,明确了要以原始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将房间分隔后用于居住;原始设计为厨房、卫生间、阳台、储藏室、车库等非居住空间的,不得出租用于居住;每间房间内人均使用面积不得低于六平方米等。

该《条例》于今年8月31日由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9月29日经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将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有七章四十四条,包括总则、租赁管理、治安管理、消防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及附则。

其中,对群租房乱改房屋功能进行了明确约束。比如第十三条规定,用于出租的住房,应当以原始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将房间分隔后出租用于居住。住房原始设计的起居室(厅)确需分隔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所有权人应当按照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同时符合下列要求:只能分隔出一间房间用于居住,等等。还有,禁止将房间、阳台的整体或者局部改为卫生间、厨房。房屋原始设计为厨房、卫生间、阳台、储藏室、车库等非居住空间的,不得出租用于居住。

该《条例》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出租人应为承租人提供必要的居住空间。按间出租的,每间房间内人均使用面积不得低于六平方米,厨房、卫生间、阳台、储藏室以及其他非居住空间的使用面积不计入其中。住房按间出租的,每间房间内居住人数不得超过两人,但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以及医疗护理等特殊情况的除外。

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属于违法建筑的;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经鉴定属于危险房屋不能用于居住的;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的不得用于出租。村(居)民自建住宅出租用于居住的,出租人应当在出租前按照规定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另外,《条例》对房屋中介、“二房东”等也都进行了明确要求。比如,《条例》明确,转租住房五套(间)的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对房地产经纪机构违法中介、代理行为设置罚则,避免禁止出租的住房和违法隔断使用的住房流入住房租赁市场。同时,鼓励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保障安全房源的供给,为承租人提供更多优质选择。

    责任编辑:谢春雷
    图片编辑:施佳慧
    校对:刘威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