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福州回应“闽侯要求返还独生奖金”:该规定全面二孩后已作废

澎湃新闻记者 赵孟
2018-03-22 21:26
来源:澎湃新闻
∙ 绿政公署 >
字号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3月22日上午报道,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一位市民通过12345政务系统咨询,此前因生活条件所限只打算生育一个孩子,签订自愿放弃二孩协议,领取了独生子女贡献奖励金。全面二孩政策出台后,夫妻二人决定生二孩,但是否应当返还奖励金让他困扰。

闽侯县卫计局当时回复,根据有关规定,未经审批再生育或者非法收养的,由确认机关撤销资格,并按协议规定三倍返还贡献奖励金。

针对此事,3月22日晚,福州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告诉澎湃新闻,上述规定其实已于2016年1月1日,即“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作废,目前当地已经领取奖励金的家庭,不再需要返还。

该负责人表示,已经注意到媒体的报道,及时向福建省卫计委做了报告,并与闽侯县卫计局做了沟通。

该负责人介绍,2016年2月19日,福建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通过了《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随后对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做出解答。“解答”已于当时明确,以2016年1月1日为时间节点,已领取独生子女奖励金的家庭,合法再生育二孩不再需要返还奖励金。

这位负责人表示,从福建省到福州市,这一政策是非常明确的,对于闽侯县卫计局为何引用已经作废的实施意见,做出错误回复,福州市卫计委已于22日下午要求闽侯县卫计局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并做出说明。

    责任编辑:崔烜
    校对:栾梦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澎湃热榜
      澎湃早晚报
        澎湃财讯
          填字游戏
            要闻精选
            查看更多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8124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6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可信网站验证
            无障碍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