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一键解锁‖不可错过之工资篇!(六)

2022-10-22 21:2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一 键 解 锁

今天我们来聊什么?

聊工资的基本概括↓↓↓

《公务员法》第八十条规定,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一、基本工资

公务员基本工资由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两项构成,即基本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本工资实行全国统一的制度、政策和标准。

职务(职级)工资主要体现公务员的工作职责大小。一个职务(职级)对应一个工资标准。为体现岗位职责的差别,领导职务和职级对应不同的工资标准。公务员按所任的职务职级执行对应的职务职级工资标准。举例:职务高则职务工资高,级别高则级别工资高。

级别工资主要体现公务员的工作实绩和资历,共设27个级别,每一级别设若干个工资档次。累计5年且年度考核称职以上,晋升一个级别;累计2年且年度考核称职以上,晋升一个档次。不同的级别档次,对应不同的级别工资标准,如22级5档,对应级别工资为xxxx元;23级5档,对应级别工资为xxxx元。注意,22级高于23级。

下面举一个例子,张三,现任四级主任科员,级别档次为22级5档,那么张三的基本工资为职务工资xxxx元+级别工资xxxx元=xxxx元。

随着公务员分类管理工作的推进,法官实行了有别于其他公务员工资制度,将员额法官工资分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三部分。基本工资从普通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两项变为职务等级工资一项,每个职务等级内设若干工资档次,对应相应的标准,并以法官职务序列等级为基础,实行全国统一的标准。例如四级高级法官9档,法官职务等级工资为xxxx元;四级高级法官5档,法官职务等级工资为xxxx元;一级法官4档,法官职务等级工资为xxxx元。

二、津贴

津贴由地区津贴和岗位津贴构成。其中地区津贴又包括地区附加津贴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根据公务员的岗位性质以及工作条件确定,主要发放给在苦、脏、累、险、特岗位上工作的公务员。公务员只有在上述岗位工作时,才能享受相应的津贴;离开岗位时,相应的岗位津贴即行取消。国家对岗位津贴实行统一管理。概括说,津贴由规范性津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岗位津贴组成。

规范性津补贴=工作津贴+生活补贴,为工资重要组成部分,占比仅次于基本工资。工作津贴由职务层次确定,职务层次越高,工作津贴越高,例如科员,工作津贴xxx元/月;一级主任科员,工作津贴xxx元/月。生活补贴只有一个标准,xxxx元/月。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赤峰市直单位执行一类区标准。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工资占比较低。

岗位津贴:目前,法院公务员享受的岗位津贴合计有法官审判津贴,法院工作人员岗位津贴,司法警察岗位津贴三项。但不是每个公务员都能享受以上津贴,例如司法警察只享受司法警察岗位津贴,行政人员只享受法院工作人员岗位津贴。

三、补贴

补贴为国家适应职务消费、福利等改革的需要,对公务员给予的适当补偿。赤峰市公务员享受的补贴指改革性补贴,含公务用车补贴、交通补贴、话费补贴,取暖补贴。改革性补贴根据职务层次对应的标准发放,例如副科的公务用车补贴为xxx元/月;科员的公务用车补贴为xxx元/月。

四、奖金

奖金主要是年终一次性奖金、立功受奖奖金、绩效考核奖金。

年终一次性奖金又称为13月工资,年度考核优秀、称职的均可享受,奖金标准为本人当年12月份的基本工资。

立功受奖奖金是对获得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记一等功以及授予称号的公务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具体标准由国家规定。注意,上述奖励由相关部门审批,并不是法院系统内奖励。

绩效考核奖金分为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基础性绩效按照不同的职务层次对应不同的标准,按月随工资发放,奖励性绩效在年度考核完成后,经相关部门核定审批后一次性发放。

事非经过不知难,成如容易却艰辛。负责此项工作的小伊同志说工资业务政策具有变化快、政策延续性强的特点,要求对政策的把握全面准确,同时法院人员类别较多,以至工作量倍增,而工资福利涉及每名干警的切身利益,今后必须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坚持不懈钻研业务,把握工资政策要义,以严谨、细致、扎实、精准的工作作风,切实保障干警工资福利待遇。政治部

审核| 赵明利

策划| 王笑然

原标题:《一键解锁‖不可错过之工资篇!(六)》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查看更多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6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