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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啦!解答参保缴费热点问题

2022-10-27 17:5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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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巨鹿县医保局

日前,小布推送了

巨鹿城乡居民医保开始征缴!▲点击上方链接查看详情

目前我县2023年度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

已经启动

您缴费了吗?

缴费热点咨询问题

为您一一解答

1、从来没有看过病,为什么要参加医保。

我们每个人都可能面临着不确定的疾病风险,医保就是用来防范和化解医疗费用风险的。基本原则是互助共济,健康的人帮助生病的人,大家每个人都拿出一小部分钱放到一起,汇成一个大的基金池,给有需要的人用,也就是“我为人人,人人为我”,万一哪天生病需要用钱,这就是你最好的保障。

2、不属于巨鹿县户籍人口能不能交巨鹿县城乡居民医保。

可以缴纳。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属地管理,参保对象为巨鹿县域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以外的城乡居民,除参加城镇职工医保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和外来经商和务工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在巨鹿县居住且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均可参加巨鹿县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3、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标准与时间。

时期

缴费时间

享受待遇时间

集中征缴期

2022年10月20日至12月25日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补缴期

2023年2月份

医保费款到账之日起至12月31日

温馨提示:为确保您能正常享受待遇,建议在集中缴费期内进行缴费。

4、新生儿享受待遇时间。

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即可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出生三个月后的当年度内办理参保缴费的,从缴费到账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疗待遇。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出生的政策内新生儿,出生三个月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医保局经办大厅窗口做参保登记,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待遇。(注:2022年出生新生儿不办理2022年新生儿参保登记手续,直接办理2023年参保的,将无法补办2022年新生儿登记手续及享受待遇。)

5、如何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①已参保:2022年参加巨鹿县城乡居民医保并在医保系统有效参保登记的参保人员,无需重新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参保人员按缴费渠道缴纳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费。比如2022年成功参保缴费的人员,并且医保信息没有发生变更过,2023年默认续保登记,可以通过各方的缴费渠道缴费。

②由于各种原因未在医保系统有效登记(包括在缴费时查询不到缴费数据)的人员和首次参加巨鹿县城乡居民医保或参保关系发生过转移(如因人员流动,参保地或险种发生过转移)的人员,可持户口簿、身份证,新生儿由家长携带户口簿到巨鹿县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办理参保登记。

6、线上参保登记操作程序。

通过河北税务、邢台市医疗保障局、巨鹿县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等渠道进行缴费。

如:河北税务缴费流程,关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社保缴纳—个人社保缴费—录入身份证号—图片验证码—查询—核对姓名、参保地、缴费金额是否正确—选择年度—缴费。

巨鹿县医疗保障局缴费流程,关注“巨鹿县医保局”微信公众号—政策业务—城乡居民缴费—个人社保缴费—录入身份证号—图片验证码—查询—核对姓名、参保地、缴费金额是否正确—选择年度—缴费。

7、对于缴费时无法查询到信息的人员,如何办理。

缴费时无法查询到人员信息,不能正常缴费的,应持身份证到原参保地居民医保经办机构进行信息查询,出现信息错误的应做相应的信息修改,完善后由医保经办机构向税务部门进行推送,税务部门完成人员添加后再进行缴费。确实无法查询到之前的参保信息的,需要到医保部门进行人员新增处理。

8、首次参保居民如何参保。

新参保居民需要先到户口所在地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新参保手续,由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将参保信息推送到税务部门后,再按税务部门要求进行缴费。

9、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待遇类别

居民医保报销政策

门诊统筹

无起付线报销比例60%,年封顶线为600元

门诊慢特病

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60%

门诊两病(高血压、糖尿病)

无起付线报销比例为50%,高血压年封顶225元,糖尿病年封顶375元

住院待遇

医疗机构

起付线(元)

报销比例

封顶线

京津冀以内一级

100

90%

15万元

京津冀以内二级

400

80%

京津冀以内三级

1000

65%

京津冀以外

2500

50%

大病保险

起付线1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部分支付60%

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含)部分支付65%

20万元以上部分支付70%。年封顶线50万元

10、如何申报门诊特殊慢性病。

参保居民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公共服务→河北智慧医保平台→个人网厅(手机号码注册)→门慢门特申报,或者微信公众号“邢台市医疗保障局”→业务办理→河北智慧医保平台→个人网厅(手机号码注册)→门慢门特申报,进行门诊慢性病申报。

11、2023年城乡居民正常参保后,门诊特殊慢性病享受的待遇。

2021年9月1日起,实施“省内无异地”政策,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认定通过后,在省内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门诊特殊慢性病范围内的药品、诊疗费用按照各自限额即时报销,执行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60%的政策;患多种门诊特殊慢性病的,只扣除一次起付线,以核定的所患病种限额累加计算,最高不超过10000元每年;恶性肿瘤门诊治疗、白血病和重症精神病报销比例60%,肺动脉高压报销比例为70%,与住院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额度15万元合并计算;血友病、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不设起付线,血友病报销比例分别为县域内85%县域外80%,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报销比例为70%,与住院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额度15万元合并计算。

12、城乡居民正常参保后,生育如何报销及标准。

参保居民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住院分娩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药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并设最高支付限额,具体标准为:单胎顺产500元,多胎顺产800元,单胎剖腹产2000元,多胎剖腹产2500元。

13、城乡居民正常参保后,门诊诊察费报销标准。

参保缴费人员持社保卡在公立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诊时,医保统筹基金按照规定的医保报销标准支付门诊诊察费。其中中医辩证论治报销标准为:执行省级收费标准的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20元,执行市级收费标准的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16元;其他门诊诊察费报销标准为:执行省级收费标准的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14元,执行市级收费标准的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9元。

14、大病保险保障时限。

邢台市行政区域内当年参保的城乡居民,保障时限为一个自然年度。

15、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普通参保人口。邢台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万元,封顶线为每人每年50万元。按以下比例分段支付,各段支付比例为:起付标准以上至10万元(含)部分赔付60% ;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含)部分赔付65%;20万元以上部分赔付70%。在全面落实大病保险普惠待遇政策基础上,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实施起付线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封顶线。在一个年度内,大病保险赔偿标准调整的,按国家、省、市文件执行。

16、城乡居民医保“两病”(高血压、糖尿病)报销政策。

参保居民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的参保人员(已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者除外),可在所属乡镇卫生院,申请“两病”门诊待遇,对保障对象门诊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为50%,不设起付线。高血压统筹基金和个人各负担225元/年/人,糖尿病统筹基金和个人各负担375元/年/人。

17、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备案办理。

通过微信公众号“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智慧医保-注册-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或者通过微信公众号“邢台市医疗保障局”-业务办理-河北智慧医保-注册-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办理备案,实现出院即报。备案日期需填写住院当天或提前几日均可。因特殊原因未实现出院即报,回参保地报销的,由个人先行垫付全部费用,出院结算后,于30日内持报销资料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2022年10月20日

原标题:《来啦!解答参保缴费热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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