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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作风·办实事】出售“成套银行卡”赚钱快?当心涉嫌“帮信罪”!

2022-10-28 16:4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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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套银行卡”是指银行卡、手机卡、U盾、身份信息、支付密码等,有些人为了轻松赚“快钱”,随意出售自己的“成套银行卡”,殊不知,这样既泄露了个人信息,又可能涉嫌违法犯罪。近日,鸡东法院执行局,执行了这样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案情简介】

被执行人薛某某系2000年生人,家住鸡东县某镇,因父母离异多年,无人看管,初中毕业后便无所事事,成天游手好闲,曾在2016年因盗窃罪被拘役五个月。因没有学历,又不肯吃苦,多次出门打工碰壁,经常与人发生口角,随后便一直宅在家中。

2021年10月,被执行人薛某某通过他人介绍,认识了王某某,王某某称有朋友在银行工作,了解银行内部情况,可以通过办理银行卡来赚钱。只需提供“成套银行卡”,不需要出力,因自己长期没有经济来源,在得知这一情况后,薛某某便到某银行办理了一套银行卡,出售给王某某,非法获利5000元。

经核查,2021年10月13日薛某某出售的银行卡交易流水共计人民币1999992元,涉及诈骗案件一起,涉案资金人民币10000元。薛某某于2022年1月在鸡东县某镇家中被公安机关抓获,经人民法院刑事判决,薛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立即强制执行。

【执行经过】

执行办案人员在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查询了薛某某银行账户,账户显示没有存款,便冻结了薛某某的银行账户和微信账户。因薛某某在押期间无主动偿还能力,于是提审了在押的被执行人薛某某,向其释明不如期履行交纳罚金的后果。薛某某称悔恨自己没在最好的年纪充实自己,与社会脱轨,后悔莫及。办案人员对其进行安慰,并鼓励他通过本次事件后,能重新振作。薛某某立即联系了家人,最后将5000元的罚款交纳至法院账户,本案执行完毕。

【法官提醒】

绝大部分的电信网络诈骗都是通过银行卡这个载体来实现获利,因此,一定要注意保管好个人信息,切莫为了一些蝇头小利,出借自己的银行卡信息,很有可能被借用者用来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轻则影响自己的征信,重则给自己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甚至要承担刑事责任。

文:李一白

鸡东法院

微信号|鸡东县人民法院

新浪微博|@鸡东法院微博

原标题:《【转作风·办实事】出售“成套银行卡”赚钱快?当心涉嫌“帮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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