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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杂草引发森林火灾!英德两村民正被立案调查
一点星星火,可毁百年林
火灾是威胁森林安全的
头号敌人
引发森林火灾
将导致极其严重的后果
不仅责任人要付出沉重代价
而且给社会带来巨大损失
10月17日,英德市水边镇一村民蓝某某在乌城村蓝屋组烧竹叶杂草引发森林火灾;
10月11日,水边镇另一村民黄某某在白坑村老屋组同样是因为烧竹叶杂草引发森林火灾。
经该镇工作人员现场初步鉴定,两起案件火灾过火面积共15.5亩。
目前,该镇对两名责任人开展为期一周的森林防火宣传警示教育课堂,使其深刻反思。由于案件影响较大,英德市水边镇执法办在完成上述两起案件的调查处理后,将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顶格处罚。
相关规定按照《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
除批准外,森林特别防护期内,禁止野外用火,禁止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田基草等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未引起森林火灾的,对个人处两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引起森林火灾的,对个人并处两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依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
放火、决水、爆炸或者以及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相关部门提醒
当前,清远处于森林特别防护期,风干物燥,一个小小的火苗就可以引发森林火灾。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过失引发火灾同样会受到法律制裁。
来源:清远日报
采写:钟履双 通讯员 英宣
编辑:肖阳
校对:王喜闯
编审:田芳
编委:钟志宏
生态清远
2022年10月30日傍晚,连州市保安镇保安村,两名学生徒步回学校。清远日报签约摄影师 骆志刚 摄同心筑梦
优伦
(清远日报签约诗人)
明霞作伴好时光,
信步追风笑脸扬。
绿道昕昕追梦远,
莘莘学子铸辉煌。
原标题:《烧杂草引发森林火灾!英德两村民正被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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