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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城管聚拢烟火气:支持商业载体在规定区域临时外摆经营

澎湃新闻记者 常正尚
2022-11-02 15:55
来源:澎湃新闻
长三角政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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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城市管理局11月1日在其官网发布相关《指导意见》,按“规定时间、规定区域、限定品类、规范管理”的原则,加大对特定商业载体开展店外特色经营的支持力度。 

苏州城管此项政策的支持对象包括商业综合体、大型超市、开放式商业街区、特色消费街区等。符合条件的商业载体可以利用开放式商业街区、特色消费街区自有空间、商业综合体和大型超市外围场地等,在自有用地(红线)范围、合理规划的经营区域内临时占用公共空间开展外摆经营活动。居民区周边原则上不超过22点,其他设置外摆的时间可以为夜间以及节假日全天(若有疫情防控要求等及时禁设)。城管许可(备案)窗口应精简审批流程,对有经常性占道外摆需求的标志性商业载体可配备服务专员。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活动备案要求的基础上,同步开展方案审核、现场踏勘等,确保防控备案流程完成后第一时间完成许可(备案)。

2022年9月24日,苏州,圆融时代广场天幕夜市,市民购买食物。视觉中国 资料图

各地还可在统一部署下,充分考虑道路交通、周边商业、扰民影响、消防安全、疫情防控等,利用夜间经济集聚区内的公共空间或选择易于封闭、易于集聚人气的区域打造“集中夜市”,允许已入驻商业载体的商户和引入的合法企业入内经营,形成促进消费的新增长点。支持夜市布设标志性的景观门楼、标牌,开展灯光造景。

同时,鼓励商业载体开展店招品质化、个性化设置,打造更多有特色和烟火气的商户。对创新设计布置的街景场景、装饰照明、标识标牌等打造网红打卡点的做法,城管部门可按照周边商户不反对、市民普遍欢迎、拉动消费明显的原则,在不影响通行和整体市容、无安全隐患的情况下实行“一点一策”管理,采取审慎包容监管。

今年前三季度,苏州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6976.7亿元,同比增长1.3%,增幅比上半年提高1.0个百分点。其中,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593.7亿元,同比下降1.0%,降幅比上半年收窄4.9个百分点;三季度当季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9.0%,增幅比二季度提升18.9个百分点,回升态势明显。11月1日召开的市委常委会在部署下一阶段工作时要求深挖消费潜力,加快促消费政策落实、促消费活动组织策划。   

    责任编辑:张军
    图片编辑:朱伟辉
    校对:张艳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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