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房屋租赁期间换了房东,租金该给谁?全南法院判了…
房子抵押贷款后出租
因无法还贷被抵偿债务
房屋所有权人变更
承租人是否还有使用权
租赁费用应支付给谁
全南法院审理了一起物权保护纠纷案
看看最终是如何判决的?
案情回顾2013年12月陈某平、陈某财、陈某明协商准备共同投资经营一家KTV,随后与某房产法定代表人签订了KTV租赁合同,承包期限为15年。2017年11月经法院判决,认定全南某银行支行拥有KTV房屋的抵押权,2019年5月经法院裁定,将该房屋及对应分摊地使用权过户登记到全南某银行支行名下,用于抵偿案外人刘某所欠的债务,2021年10月,全南某银行支行办理了房屋所有权人变更手续。之后,陈某平、陈某财、陈某明一直占用案涉房屋,银行多次催告支付占用期间的相关费用,但他们一直未支付任何费用,银行遂将三人起诉至法院,要求支付房屋占用费127616元。
法官审理经调查可确定:
1.2019年5月经法院裁定,原告全南某银行支行通过以物抵债的形式取得了案涉房屋的所有权,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故原告全南某银行支行主张占用费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
2.被告陈某明2019年4月与被告陈某平、陈某财签订的《退伙协议书》符合法律规定,系有效,故对占用费不承担连带责任;
3.被告陈某平称其占有的2%股份为虚股,实际其已退出,但根据已有证据无法证明该事实,故对占用费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判决
根据案件事实、调查结果,法院依法判处被告陈某平、陈某财在判决生效起五日内向原告全南某银行支行支付从2019年5月至2022年5月的占用费118144元,并支付至实际搬离之日。
法条链接《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必须同时满足四个条件1.租赁合同合法并已生效;
2.租赁物已交付承租人;
3.出租人或租赁物的所有人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让与了第三人;
4.所有权发生变动是在租赁期间。
尊敬的父老乡亲:
全南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成效最高标准。如果您认可我们的工作,一个“满意”就是我们前进的不竭动力。如果您对全南县人民法院在作风、效率、服务、廉洁方面有任何意见建议,请拨打赣州中院民意受理中心意见受理热线0797-8312368。期待您的持续关注和支持,我们将不断改进,用心为您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
原标题:《房屋租赁期间换了房东,租金该给谁?全南法院判了…》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6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