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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鹤讲坛•微言说法(第6期)| 公职律师以案释法②:小林欠了小王1万块,却不打算还了……

2022-11-13 15:4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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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言说法

第6期

法眼看世界,普法微时代

今日份邀你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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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例】

2018年1月,小林向小王借款1万元,小林出具了借条,并约定于2019年1月归还借款。借款到期后,小王多次要求小林还钱,小林并未归还。2022年6月,小王再次要求小林还钱,小林却坚持不还,还辩称,这笔借款已经过了4年,即使告到法院,也超过了诉讼时效。小林可以不还这笔借款吗?

【以案释法】

不可以。虽然民法典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但如果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向债务人主张过权利,那么诉讼时效就会发生中断效果,重新计算三年的诉讼时效。不过,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供稿:监狱公职律师办公室

图片;网 络

原标题:《琴鹤讲坛•微言说法(第6期)| 公职律师以案释法②:小林欠了小王1万块,却不打算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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