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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欠的钱不多,起诉又怕太麻烦?法官告诉你,这个方法最有用!
你是不是也有下面的“困扰”↓↓
他欠我5000,打官司划不来
打官司太麻烦
一审二审再审,时间耗不起
今天为你介绍个“新渠道”
小 额 诉 讼
↓↓↓
01
什么是小额诉讼程序?
小额诉讼程序是人民法院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类案件,实行一审终审的裁判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标的额在五万以下的,应当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标的额在五万以上、十万以下的且双方当事人合意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可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
❗❗❗但是,下列案件,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
(一)人身关系、财产确权纠纷;
(二)涉外民事纠纷;
(三)需要评估、鉴定或者对诉前评估、鉴定结果有异议的纠纷;
(四)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的纠纷;
(五)其他不适宜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纠纷。
02
小额诉讼程序有哪些优势?
小额诉讼程序审限短,实行一审终审,高效便捷、一裁解纷,具有提高诉讼效率、实现诉讼的效益化等优势。
更快!⌛
审限“2+1”,立案之日起两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的,可延长一个月。
审限短,高效便捷、一裁解纷,具有提高诉讼效率、实现诉讼效益化等优势,能够达到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快执目的,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尽快兑现胜诉利益。
更简!��
审理方式、裁判文书更灵活简便,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然会得到保障。
人民法院可以进一步简化传唤、送达、证据交换方式;庭审可以不受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庭审程序限制;原则上应当一次开庭审结;可以进一步简化裁判文书。
全市法院打破传统文书写作模式,按照“简单、精准、明了”的原则,制作要素式、表格式、令状式等简式文书。
更省!��
诉讼费减半收取,为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
上述案例中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缩短举证和答辩期间,17天便作出了一审判决,既简化了诉讼程序,也提高了解决纠纷的效率,充分释放了信息化建设和繁简分流改革的红利,正义以更快的方式得以实现,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了司法的速度和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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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第十条 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两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第八条 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比照简易程序进一步简化传唤、送达、证据交换的方式,但不得减损当事人答辩、举证、质证、陈述、辩论等诉讼权利。
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庭审可以不受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庭审程序限制,直接围绕诉讼请求或者案件要素进行,原则上应当一次开庭审结,但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再次开庭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第九条 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比照简易程序进一步简化裁判文书,主要记载当事人基本信息、诉讼请求、答辩意见、主要事实、简要裁判理由、裁判依据、裁判主文和一审终审的告知等内容。
对于案情简单、法律适用明确的案件,法官可以当庭作出裁判并说明裁判理由。对于当庭裁判的案件,裁判过程经庭审录音录像或者庭审笔录完整记录的,人民法院在制作裁判文书时可以不再载明裁判理由。

相关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一条 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符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条件的,裁定转为简易程序审理:
(一)当事人认为案件不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关于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条件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经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
(二)当事人申请增加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追加当事人,致使案件标的额在人民币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且一方当事人不同意继续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
(三)当事人申请增加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追加当事人,致使案件标的额在人民币十万元以上或者不符合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条件的;
(四)当事人提出反诉的;
(五)需要鉴定、评估、审计的;
(六)其他不宜继续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情形。
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中发现案情疑难复杂,并且不适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由小额诉讼程序转为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一般不得再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但确有必要的除外。
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转为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审理前,双方当事人已确认的事实,可以不再举证、质证。
相关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八十一条 当事人对按照小额诉讼案件审理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庭前提出。
人民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规定审理;异议不成立的,告知当事人,并记入笔录。
相关链接❗❗❗ 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当事人不得上诉,若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异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所以,当您被法官告知
要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时
请不要有很多问号~
小额诉讼程序简程序而不减权利
还会让您的诉讼更便捷
原标题:《对方欠的钱不多,起诉又怕太麻烦?法官告诉你,这个方法最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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