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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一男子婚外情产女,妻子向小三和私生女泼硫酸致毁容

钟小启、招子文、禤立平/广西新闻网
2018-04-13 06:16
一号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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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某在庭审中。

广西新闻网4月12日消息,2017年4月,防城港市防城区的90后女子韦某,由于不堪忍受丈夫的婚外情和私生女,怒向丈夫情人泼硫酸,导致丈夫情人及其5个月大的女儿严重毁容。今年4月11日,防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起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韦某因丈夫李某和项某私生一名女孩,便想用硫酸“教训”项某。去年4月25日,韦某携带事先用玻璃杯装好的硫酸,来到项某的租房进行理论。项某的侄女开门后,韦某夺门进入房间,与项某发生争吵。在争吵过程中,韦某将硫酸泼向项某,项某的头部、面部、胸部、腹部和四肢均被硫酸泼到。项某年仅5个月大的女儿睡在旁边床上,也被硫酸泼到面部、躯干和四肢。

案发后,项某侄女将项某及其女儿送到医院救治。韦某则在泼硫酸后觉得内疚,当场主动打电话报警。项某及其女儿住院治疗20多天后,由于经济困难无法继续治疗,只好出院回家,受伤部位留下明显疤痕,造成严重毁容。经有关部门鉴定,项某所受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构成五级伤残;项某女儿所受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构成八级伤残。

公诉机关认为,韦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两人重伤,综合整个案情,建议判处8至10年有期徒刑。经过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后,韦某及辩护人对犯罪事实和指控的罪名没有异议,但认为项某破坏其家庭,有过错在先,并对项某的伤残等级鉴定有异议,要求重新鉴定。

在最后陈述中,韦某表示认罪、悔罪,会尽其所能对受害人进行经济赔偿,请求法庭减轻判处。最后,审判长宣布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王建亮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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