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公共泊位停车不缴费?开远一车主被法院强制执行近万元
2022-11-14 23:0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开远市自实施城市道路停车收费以来,市区交通秩序得到规范,市民驾车出行也更加便捷,但仍有少数车主停车后不缴纳费用。近日,开远法院依法受理并强制执行了一起欠缴停车费的案件,切实维护了停车服务公司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基本案情2020年1月7日至2022年7月20日,被告王某将自己的车辆停放于原告某停车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的开远市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上共计1118次,累计拖欠停车费9658元。经原告多次催收,被告均未缴纳停车费,原告遂将被告诉至开远法院。

经法院送达传票后,被告王某并未到庭,也未提交书面答辩状,法院依法缺席判决。判决书生效后,原告某停车服务有限公司依据生效的判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执行法官向被告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后果后,王某主动缴纳了全部停车费用。
法官说法
本案中的原告依法取得城区道路停车经营权,收费标准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其运营合法有效。车主在收费泊位停车后应自觉缴纳费用,否则生效判决进入执行程序后,车主可能会被采取限制高消费甚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此法官呼吁广大车主遵守相关停车规范,主动缴纳停车费用,做文明守法的出行者。
供稿:赵雄涛原标题:《公共泊位停车不缴费?开远一车主被法院强制执行近万元》
特别声明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查看更多
澎湃矩阵
新闻报料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6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