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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 马庄桥人民法庭:创新“丰调孝和”的家事审判新模式

2022-11-16 18:1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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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庄桥人民法庭:

创新“丰调孝和”的家事审判新模式

▲直播视频

主持人:听众朋友、观众朋友,大家好,我是主持人安然。人民法庭作为国家审判体系的“神经末梢”和“基层土壤”,是国家司法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最前沿,也是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的排头兵。为强化人民法庭建设,提升基层人民法院司法水平,濮阳两级法院紧紧围绕新时代人民法庭“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三个优化”工作原则,以党建工作为引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扎实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为此,我们濮阳市广播电视台联合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设【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栏目,带你领略濮阳法院人民法庭好“枫”景。

今天呢,我们邀请到清丰县人民法院马庄桥法庭庭长李金玲做客直播间,为大家介绍马庄桥人民法庭是如何创新“丰调孝和”的家事审判新模式的?

▲直播现场

▲清丰县人民法院马庄桥法庭庭长 李金玲

主持人

李庭长,首先请您简要介绍一下马庄桥人民法庭的基本情况。

李金玲:马庄桥人民法庭于2018年3月挂牌成立家事法庭,现有干警8名,其中员额法官2名、法官助理2名、司法辅助人员4名,负责审理全县婚姻家事类案件。法庭借助清丰“孝道文化之乡”资源优势,传承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以传统文化化解家事矛盾,逐步探索形成了“丰调孝和”的家事审判新模式,趟出了诉源治理的新路径。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被河南省妇女联合会授予“巾帼文明岗”,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人民法庭工作先进法庭”等荣誉称号。

主持人

李庭长,说说马庄桥人民法庭的“孝和文化”。

李金玲:马庄桥人民法庭充分利用清丰县独具历史遗风和地域特色的孝道文化,传承“忠孝、仁爱、礼让、和善”的敦厚民风,激活家事审判的文化因子。院内两侧布展“孝”、“亲”主题文化墙,建设“孝道亭”、“亲情亭”,大厅设置“和合”文化浮雕,打造了以“家”为主题的会客式审判法庭,拉近了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距离,营造了轻松和谐的调解环境。布置了家事调解室、心灵驿站、儿童观察室、劝和堂,建设了孝道文化展览室,装设了儿童笑脸、家庭和睦墙等与家事审判相关的功能性场所,让每一位来诉群众步入家事法庭就能置身浓厚的文化氛围,化解掉心中的怨气,唤回迷失的亲情。

主持人

李庭长,马庄桥法庭是如何创新家事审判新模式的?

李金玲:家事无小事。我们四项机制创新家事审判新模式。马庄桥人民法庭在审判模式上,创造性地推行了人身保护令、离婚财产申报、婚姻冷静期修复计划书、离婚证明书等制度,加强与工、青、妇、民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与心理咨询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提供心理咨询服务,聘请孝道楷模和文明家庭成员作为家事法庭特邀调解员,“坐诊”劝和堂,对积怨较深、矛盾复杂的案件当事人进行“以身说法”式调解,构建了家事类案化管理模式,三年来,法庭共受理各类家事纠纷1578件,审结1563件,服判息诉率达97.82%,调解率达54.79%,及时妥善地解决了家事矛盾纠纷,书写了“丰调孝和”生动的家事审判实践。

主持人

李庭长,能用一具体案例来诠释法庭“丰调孝和”生动的家事审判实践的?

李金玲:我我们曾办理了一起特殊的赡养纠纷案件。付某是一位85岁高龄的老人,老伴多年前病逝,作为五个儿子的母亲,本该安享晚年,但老母亲赡养却成了棘手问题。无奈之下,老人将孩子们诉至法院,希望法院能帮助解决问题,保障她的晚年生活。收到案件后,我立即走访了老人,当看到老人仅生活在一个不足五平方米的维修厂彩钢房里,我内心无法平静,认为当务之急就是将老人和子女约到一起进行协商,抓紧解决老人的赡养问题。通过多方调查走访,了解到老人共生育五个儿子,大儿子已经去世,小儿子过继给他人,当时共三个赡养人,经过多次沟通,我得知三个儿子并不是不赡养老人,只是因为彼此存在误会,没有就赡养老人的问题进行良好的沟通,所以才会就赡养问题僵持不下。

全面把握情况后,我及时联系老人所在村村委会干部、网格员及妇女主任等,并将老人和他的子女们约到村委进行现场调解。在将近两个小时的沟通过程中,我们秉持法庭“丰调孝和”理念,从情、理、法的角度出发,深入分析,循循善诱,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充分体谅彼此的难处。在场的村干部、网格员也结合老人家实际情况出谋划策,提出多种调解方案。经过反复沟通,老人的三个儿子协商出轮流赡养的方案,达成了调解协议,并表示互相之间会积极沟通,让老人安度晚年。这场调解不仅解决了老人的赡养问题,也修复了家庭矛盾,在场的村民也纷纷表示经过法官的现场释法受到了深刻的法律教育,该案件的顺利解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主持人

李庭长,马庄桥人民法庭是如何秉承“丰调孝和”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参与诉源治理,弘扬时代家庭美德,促进新时代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稳定的?

李金玲:马庄桥人民法庭把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法庭工作,结合家事纠纷伦理性、身份性、隐私性特点,加大多元调解力度,建立与基层政法单位联席机制,加强与基层党政干部、人民调解员、派出所、司法所、妇联等人员的常态联络,并探索与派出所、司法所联合构建“一庭两所”矛盾化解新途径,形成了矛盾化解新合力,助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走深走实。2022年以来,马庄桥人民法庭借助家事特约调解员,并依托其他派出法庭辖区内人民调解员及网格员,与基层矛调化解组织开展常态化联络31次,合力调解案件15件,开展巡回审判8场,从源头及时妥善处理了家事纠纷,有效维护了婚姻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定,为化解社会矛盾、推进诉源治理贡献了法庭力量。

主持人

李庭长,能详细介绍一下联动化解的具体案例吗?

李金玲:马庄桥人民法庭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中,注重与基层政法单位的协作,探索“一庭两所”联动矛盾化解新途径,对不同阶段和性质的矛盾分工协作,促进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矛盾缓和的纠纷尽力在村镇范围内解决,保障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有效推进。

近期,我们马庄桥法庭和仙庄乡派出所、仙庄乡司法所通力协作,调解了一起因征地赔偿款引发的家事纠纷。四原告与被告王某本是一家五口,妻子刘某携儿子、女儿、孙女将丈夫王某告上法庭,一家人之所以对簿公堂是因2021年国家建设高速公路征收家庭耕地时,共支付原被告家庭征收土地赔偿款47万余元,后家人因分配问题争执不下,遂起诉至法院要求依法分割。

经过法庭前期多次组织调解,我们得知被告王某并非拒绝分配赔偿款,而是因前期操劳儿子婚事,家庭欠下较多外债,王某希望将这些欠款扣除后,再在家庭成员中分配土地赔偿款。但是原告刘某作为孩子的母亲,认为孩子尚无稳定经济来源,年龄较小,不想给孩子们增添负担,希望将属于孩子们的赔偿款全额分配后,再将这些外债由作为父母的刘某和王某共同承担。因矛盾积怨较深,双方在法庭情绪激烈,无法平静沟通。

在延期开庭后,考虑当事人毕竟是一家人,为维系家庭完亲情,并从根本上解决矛盾纠纷,我们积极与原被告所在辖区派出所、司法所联系,开庭前再次将几方当事人约至仙庄乡派出所,仙庄乡派出所、司法所工作人员运用各自的职能优势,对该起家事纠纷组织联合调解。最终经过整整一上午的深入调解,各方最终初步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主持人

听了李庭长的介绍,让我们对马庄桥人民法庭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人民法院基层法庭是基层社会治理、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的重要平台,那么,推出可复制可推广的人民法庭的建设经验,必将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

主持人:听众朋友、观众朋友,今天的节目就到这里,感谢李庭长接受我们的访谈。本期策划李娟、龙东方,摄影李昊、主持安然,感谢大家的收听收看,再见。

策划:李娟、龙东方 | 摄影:李昊 | 主持:安然

原标题:《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 马庄桥人民法庭:创新“丰调孝和”的家事审判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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