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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飙 | 人和人如何能够互相理解

2022-11-20 12:0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湃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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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世界上最难以理解的事情是这个世界是可以被理解的”,而人和人是怎么可以互相理解的,也是同样具有魅力和挑战的问题。“人可以理解世界”这句话可以看作自然科学的出发点,“人可以理解人”可以作为人文思考的缘起。

——项飙

书的一开头,我们讨论了“为什么要写这本书”,现在我想说的是为什么要以这种方式写这本书。

从1997年春节开始动笔到1998年夏天结束,这本书基本上是一气呵成的。我并没有在“怎么写”的问题上深思熟虑。写作过程中,我甚至很少看笔记,我只觉得是在向别人述说我这些年所再熟悉不过的事情。现在所以要另写一篇后记来讨论这个问题,一是我明白,人类学报告的“怎么写”和“写什么”一样重要,写法本身值得反思。二则,我在修改的过程中不断意识到,我的“自然而然”的叙述方式和我们所习惯的社会科学的写法有很大差异,甚至超出了人们通常认为的“科学”范围。我应该对此有所交待。

本书在描述上的最大特点是对“我”的强调,经常提到我的“惊讶”“欣喜”以及“不耐烦”等等。不仅调查是参与式的,叙述也是参与式的,强调对“发现的逻辑”的说明。这和以往“科学”文本的“客观”叙述方式不同。由于强调我的“亲眼所见”,书里的材料显得非常具体和个别化。这又和以往概化的,把行动者处理成各种角色的描写方式——比如“当家族族长和本社区的行政长官发生分歧时,掌握着社区的文化权力的僧侣便出面协调家族和行政这两个系统之间的关系”——形成明显的对比。可能有人会认为,我写的只是最初步的调查记录,还没有经过“思维的加工”,尚属“前科学”阶段。

那么,这种叙述方式的学术“合法性”在哪里,为什么能把它叫作一个人类学报告?这么写的价值在哪里呢?

首先,我这么写无非是“回到了事实”。一个人类学调查难道不是单个的“我”所看到的吗(但在以往的人类学报告里用的是“我们”)?在我们观察社会和他人的时候,我们面临的难道不是各种个别化的事实吗(但是过去用的总是“他们”)?我想凡有人类学实地调查经验的人都会同意,随同一个小组进入社区远比单枪匹马进入困难,而用所谓“座谈会”的办法——把被调查者按调查者的意愿分类组合——来搜集材料更是荒唐的。也就是说,人类学的理解更大程度上是建立在个别的交流之上,以往报告中的“我们”“他们”这些“代言人”是不真实的。我想大部分有过实地调查经验的人会同意我在第二章中说的“在互动中认识对方”,只不过不大愿意把这个过程真实地反映到文本中而已。

在西方近来“后现代人类学”和有关“实验民族志”的论说中,对这个问题已经有了不少讨论。尤其是马尔库斯和费彻尔对以为的民族志文本作了文学批评式的分析,指出了在民族志写作中许多被制度化了的虚假现象。其中最重要的问题之一便是人类学者把自己扮演成全知全能的上帝,隐身遁形而洞察一切。

但是光说“回到事实”还不能解决问题。让研究者出现在文本中,并把研究的个性特征和主观特征表露出来,这固然是反映了一方面的事实,但这样的人类学写作还能不能算是“科学”呢?在我看来,这个问题的意义与其说是在诘问民族志形式的学术合法性,不如说是让我们借人类学的实践来反思我们的科学观和知识观。科学可以而且应该有多种形式。在传统上,我们所持的是“支配性”的知识观,即认为科学的用意在于“把握”、支配客观世界。尽管这个科学观所说的“世界”同时包括了自然世界和社会人文世界,但是它强调,当这些现象成为被研究的对象时,它们是独立于思考者之外而存在的,彼此是完全分离的。在表述形式上,它将努力表现为一系列严密、清晰、彼此有逻辑关联的命题。而我认为,人类学(其他的社会科学在不同程度上也是如此)应该是一种“理解的知识”。

人类学等社会科学的认识论基础,并不是建立在人对“客观事物”的认识能力之上的。而是建立在人与人之间的“主体间性”(如果我对这个概念没有理解错的话)的基础上的,最简单地说,就是“人和人是可以互相理解的”这一预设之上。“这个世界上最难以理解的事情是这个世界是可以被理解的”,而人和人是怎么可以互相理解的,也是同样具有魅力和挑战的问题。“人可以理解世界”这句话可以看作自然科学的出发点,“人可以理解人”可以作为人文思考的缘起。

人类学学科产生的背景,是本世纪早期开始出现的新的世界人文格局。这个格局的核心特征就是不同的人、不同的文化、不同的观念开始“遭遇”在一起,建立互相之间的理解就成为人类学的目的。其后的人类学,也都是随着不同文化之间“遭遇”的加深,为了更好地探求理解的方式而发展的。

“理解的知识”和支配性知识的最大不同在于,它对述说者和被述说者,以及和阅听人之间的关系有新的理解。首先,我认为不应该把被述说者(调查对象)处理成外在的,特别是可以被全面“把握”的客观存在。述说者和被述说者是相互映照而存在的,研究者只能在一个个具体的场景下观察被研究者:有研究者的“引发”,才有被研究者的“发声”。在观察者观察被观察者的时候,被观察者也观察和思考观察者。只有在互动的过程中,被述说者才会展示自己,述说者才据此获得他想要的信息。而在过去的文本里,被述说者似乎是在“无对象”地述说着他们的“普遍事实”,而能“看穿一切”的研究者又能把这些全面地“掌握”在心。

在过去的人类学报告中,述说者和阅听人(读者)之间有两层关系。一是述说者作为“权威的知情人”告诉读者“有一个遥远的事实”如何如何;另一方面,述说者要强调他和阅听人之间共享的理念。这样造成了两个后果,一是阅听人几乎完全是被动的,或者说,在一定程度上是受蒙蔽的。述说者一开始就把自己当作虚无的“我们”(其实谁也不知道这个“我们”究竟指谁,但用了这个词论述上就更有合法性)的代表,也不说明他究竟怎样卷入社区,读者失去了对他的调查过程加以检验和批判的权利。第二个后果更为重要,这一文本形式使述说者将“事实”和“评论”(理论)分离成两部分。事实被述说者全面地“占有”,读者像被放在了一个黑箱中;而评论的目的是吸引广泛的读者关注,其实是以读者心中的理念为基础的,有时候甚至是要引读者所好的。这样,述说者很容易自觉不自觉地按着事先的理论要求来组织事实,而读者对此则无从检验。

述说者应该是被述说者和阅听人之间的媒介,我很希望把我的这本书写成我和“浙江村”的人们,和读者们之间的一出“双重对话”。述说者应该承认他所进行的调查是一个和被调查者互相理解的过程。他发现事实的过程和他所发现的事实过程同样重要。在理论的述说中,他也应该显示自己如何从各个具体的事实中得到启发。那种以往文本中所强调的主流的工作程序:在对事实的全面掌握的基础上,按照严密的科学规范系统地提出思想,是不可信的,也是不可取的。具体的事实才是理论的出发点,述说者应该有勇气表现出自己思考中的艰难、矛盾。系统化的论述是学术工作所必需的,但是我们不能把对系统性的追求当作思考的出发点。

把述说者本人从后台推到前台,适当地描写他个人化的内容,并不意味着要把“我”当作民族志的中心。对“我”同样有一个对象化的问题。这也是我在第二章中特意写了“温州的大学生”一节的用意,我应该让读者知道我在这个调查中有什么优势(比如懂他们的方言),有什么劣势(比如阅历有限),在阅读时要注意哪些问题。我不同意把被研究者对象化为我们之外的存在,但这并不是说不要对象化,而是认为要有一种“平衡的对象化”:既对象化对方,也对象化自身,注意到彼此之间的关联。把自我对象化,这是作为学术研究文本和散文等文本形式的主要区别之一。

上面的观点可能会使许多研究者为难。如果系统的论述、清晰的概念等等不是理论的所追求的基本特征,难道理论还会是别的什么吗?不错。理论可以而且应该有多种样式。过去我们所认识到的由若干概念和一系列命题组成的理论只是其中之一。理论也完全可以表现为一个“文本”。它可能不包含明晰确凿的判断语式的命题,但同样能给人们一个“图景”,帮助人们形成新的理解。地图可以以精确的形式地反映一个地理形貌的特征,它被理解为“科学”;但是一幅写生,一帧大写意的中国水墨画,不是同样给人以关于这一形貌的理解吗?它不是精确的,不像“科学”,可它反映了地图所不能反映的信息。

关于个别化的描写方式,我们还必须回答这样的问题:如何通过零散、具体的事实而达成更深的认识呢?过去人类学报告中所以采取概化的叙述,正是认为它在认识层次上比我们直接观察到的零散现象要高。我重新回到具体事实,是要尝试把民族志从对社会“面目”的描写转而到对社会组成方式的探求。

虽然拉德克里夫-布朗的结构功能主义理论受到很多攻击,但正向我在“走进‘浙江村’”一章所说的,其影响还是相当之大。它典型地满足了我们通过学术知识把握和支配社会的欲求。要使社会和文化成为我们可支配的东西,首先必须把它们看作“实体”。拉德克里夫-布朗让我们想象自己在海边捡贝壳,各个贝壳是不一样的,但是又总有一样的地方。当我们捡了足够多的贝壳(我们可以从容地拿着贝壳观察、把玩它!),互相比较,便能形成适用于所有贝壳的概化认识。这个认识就是社会结构。美国的早期人类学又提出“文化区域”“文化类型”的概念,把文化和社会看成是历历可数的。这些概念再和马林诺夫斯基等人的“功能”思想结合在一起,结构、类型等更成了有明确边界、自为自主的范畴。文化被区分为不同的类型,各个文化内部又被分析出井井有条的结构,我们建立了清晰、有序的对人类社会秩序的想象,社会也变得如此可以把握。

既然把社会和文化看成实体,那么社会必然有一套完整的“面目”(不管是表面上的集体表象还是深层的结构),对这样的面目的描写成为人类学研究工作的核心任务。我们常常把社会想象成有机体或者建筑物:上是屋顶,下有台阶,外表是涂料,各个房间占据不同的位置,通道和楼梯将各点连接在一起。对社会的理解被认为等同于对这一面目的把握。

在面目描写的取向下,不同文化和社会是各自分立的。每个文化都有自己的完整构型,而不同文化之间的边界是清晰的,当我们要探求不同文化之间的共同点时,则只能转向抽象的、在思维上构造出来的概念,如功能、结构等。这样,人类学也变成一个巨大的文件夹,人类学家逐一地去搜集和描写一个个不同的文化面目。而事实证明,这一做法是无法穷尽的,文件夹到最后也只能成为杂乱的集合。

更重要的是,在这一取向下,人类学家可能认为自己的任务就是构造“完整的社会构型”。这个构型完全是思维上的构造,人类学者努力把所见所闻纳入统一的模型。这很容易造成使用事先设计好的思路指导调查,而做不到真正从事实的逻辑出发。

在勾画面目的努力下,我们的研究对象往往成为了“没有历史的人”。因为我们不关注它内部的变迁,有意忽略那些难以用完整构型涵盖的内容,这些社会被写成是“一直如此”的。艾利克·沃尔夫提出“没有历史的人”这一说法,是要批判西方中心主义倾向和把其他文化和西方文化完全隔绝开来的做法。面目描写取向下的认为文化各自分立,认为可以用统一的简单化的“他们”来概括和自己不一样的人,认为这些文化是可以通过自己的观察而把握的,不都是沃尔夫所批判的倾向的体现吗?

在把被研究者变成“没有历史的人”的同时,正如另一位人类学者指出的,我们又把自己变成了“没有文化的人”。那些远离我们的社会井井有条,有丰富的仪式、明晰的结构,而我们自己的生活则是一团乱麻,找不到令人类学家赏心悦目的文化形式。事实上,其他社会也和研究者所处的社会一样,也充满了冲突和不确定性,只不过是被研究者“造型”成了这个面目而已。描写面目的报告的清晰程度让图书馆里的读者感到愉快,但是本地人却常常不愿意认同这种清晰。他们会皱着眉头和你说:“这可不好说。有的是这样,有的不这样……”他们经常对别人把他们规划为某一类,对把他们的社会勾画成格子架式的东西感到不安。只有对一个陌生的社会,我们才觉得存在着一个行为和意识都一致的“他们”,才会觉得它有一个突出的外在面目。我所说的对“社会组成方式”的探求,至少是对面目描写的一个补充。它把社会看作是一个不断建构的过程,而不是静态的实体;它注重不同的人怎样联系在一起,而不注重对总体的俯瞰。

旨在揭示“社会组织方式”的文本,难以“一、二、三”地列出社会的基本特征让人“一眼看穿”,但它希望能让读者理解、体会,以至“体味”这个社会。在这个取向下,不同社会和不同文化之间的沟通和冲突,不被看作是两个实体碰在了一起,而是被看作是不同的社会组成方式纠缠在一起。一个社会中的某些特征可能会在另一个社会中发现;两个社会之间的冲突有可能只起源于它们内部的某一组关系的不调和。浮现在人类社会的海面的,是一个个独立的岛屿,而这些岛屿在水下乃是互相连接着的。只有更多关注到社会的内在的具体的组成方式,我们才能对文化之间的差异性和统一性有更好的理解。同时,我对人类学促进互相理解的使命也持乐观态度,如果我们把文化看作一个个实体,那么我们只能用“碰撞”“冲击—反应”这一类的语言想象不同文化之间的关系,而当我们注重不同文化的组成方式时,那么我们就看到,各种组成方式都有自己的延展性,它与其他的组成方式是能够发生沟通,互相交错的。

还可能令读者感到不习惯的是,我没有把“浙江村”处理成标准的学术研究对象,书中常常出现社会评论式的叙述,比如关于如何看待帮派,以及有关爱心小组的看法等。不错,“浙江村”在我心中更多的是一个现实,而不是一个用以写文章的题目。我不认同社会科学写作中的“超脱”态度。我对“学术工作的独立性”一说一直不太理解(它不仅是像“司法程序的独立性”那样强调不受行政干扰,它不仅是面对政治领域而言,而且似乎要强调面对全社会的“独立性”)。对那些声称要以“学术独立性”为前提,要“以正义的鞭子来抽打社会”的说法我更是不懂。何为正义?我们当然可以在字面上规定一些条文将之称为“正义”,社会永远不可能满足这些条文,“鞭打”起来自然得心应手。但在我看来,“正义”更是一个实践和历史的范畴,是在不断实践和不断修改中才获得意义的。

正义是实践者创造的,每个人都有他的正义观。知识分子固然是对“文化大革命”作了深刻的批判和反思,但是同样要看到,广大农民的批判和反思并不少于知识分子。没有他们的批判,知识分子恐怕发不了声,改革开放也启动不了。这一点在本书的第三章中已经有生动的体现。只不过农民和普通群众的批判和反思没有表现为文字而已。

不去了解现实生活中的正义如何被界定、如何被实践,这“正义的鞭子”凭什么就落到了你手里呢?支配的知识观认为学术研究可以超越社会实践,能“客观”全面地掌握事实;所以它能独立于实践领域之外,以知识权威的面目告诉人们如何如何。而我认为这一超越是非常有限的。我们的思考就是实践过程中的一小环。在今天,教育和信息传播大为发展,实践者所掌握的知识技能和思考能力都接近于研究者,我觉得人文知识和实践之间的关系需要被重新思考。

我写这本书,目的并不是要发展独立学术系统中的某一概念,而只是想提醒大家要对自己的实践方式进行反思。是我意识到,人们把“总体判断”作为行动的前提,是有危险的,因为所谓对社会的“总体认识”可能是虚假的。这才有了我从“支配的知识”到“理解的知识”的转变。从最顽强的事实出发,发现并试图解决真实的问题所在,这是我的出发点。

文字 | 《跨越边界的社区:北京“浙江村”的生活史》,项飙 著,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8年

图片 | Photo@Edgar Degas

编辑 | Molly

原标题:《项飙 | 人和人如何能够互相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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