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安全+满意丨架网捕鸟,“网”住的到底是谁?

2022-11-23 18:5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说起野生动物

大家首先想到的是如何保护它们

相关法律明文规定

禁止非法狩猎野生动物

可偏偏有一些人

顶风作案

自食苦果!

近期,蕉岭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在文福派出所的配合下,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徐某(男),现场扣押野生动物白鹇2只,角鸮2只,总价值4万余元。

经查,2022年10月初至11月中旬,犯罪嫌疑人徐某为谋取个人私利,在蕉岭县文福镇乌土村黄竹坪,通过非法架设捕鸟网捕获白鹇2只、角鸮2只,均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目前,查获的野生动物已移交给野生动物收养场所,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警方提醒

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

捕猎、出售、购买、

食用野生动物均属违法行为

一旦查获将受到法律严惩

广大群众若发现违法犯罪线索

请及时拨打110电话举报

梅州市公安局官方微信

由梅州公安融媒体中心出品

— — — — — — — — — —

通讯员丨丘思诗

原标题:《安全+满意丨架网捕鸟,“网”住的到底是谁?》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