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买买买”也会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在生活中,很多人喜欢“买买买”,认为只有“买买买”才会让自己得到快乐和满足,而“双十一”“双十二”这种消费活动更是免不了让人剁手。
但是需要注意了!现在,“买买买”可是会影响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

根据《民法典》第1092条相关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损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对于该方,可以少分甚至不分夫妻共同财产。
在生活中,可能会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就是两个人都花钱大手大脚,是一个典型的“月光族”,在这种情况下,显然不能主张另一方有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毕竟这个“挥霍”的前提是有两人的默许;另一种情况则是一方爱花钱,经常在购物平台购买东西,经劝说后仍继续我行我素,那么此时就可以认定对方在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虽然法律上规定了,如果一方有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在离婚时可以对该方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当事人不想离婚,又想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的,怎么办?此时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婚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不受侵害。
当然,“挥霍”二字可以理解为任意花钱,但是对于不同的家庭,“挥霍”的标准是不一样的。

比如,一个家庭月收入是十万,花2000元去买一件衣服,这明显是在承受能力之内,并且还绰绰有余,肯定不算挥霍;但如果,这个家庭月收入只有5000块,但是不听劝阻的花2000块买同样一件衣服,已经差不多是半个月收入了,这很显然是在挥霍。
因此,是否在“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最为主要的认定还是要看是否在家庭承受范围之内。
婚姻是爱情和经济的结合体,在恋爱时应当充分了解彼此的金钱观和消费习惯,婚后的生活,更应当彼此分担与付出,任何一方都不能以挥霍的方式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
那么你现在还敢再疯狂的“买买买”吗?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6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