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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学一“典”|民法典第一百四十条

2022-12-02 17:2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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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条 行为人可以明示或者默示作出意思表示。

沉默只有在有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符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时,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

相关案例

甲将房屋出租给乙,未经甲同意,乙将房屋转租给丙。甲很快知道此事,但是一直没有表示异议,10个月后,甲通知乙解除租赁合同,理由是乙擅自转租。乙认为甲无权解除合同。双方遂将此诉至法院。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甲自知道乙擅自转租后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乙的非法转租转化为自始合法,甲无权解除租赁合同。

法官分析

沉默原则上不成立意思表示,但是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条第二款规定,沉默只有在有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符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时,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并且,《民法典》第718条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的,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本案中,甲在知道乙将其房屋转租给丙之后未表示异议,六个月后,甲的沉默被视为同意转租的意思表示,乙的非法转租转化为自始合法,甲的法定解除权消灭。

原标题:《每日学一“典”|民法典第一百四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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