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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云提醒】年终必办事项之——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

2022-12-05 10:4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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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将至

大家最关心的莫过于今年的年终奖

但是在领年终奖前

这项“神操作”必不可少

否则明年你每个月的收入

都会受到影响哦!

一年一度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开始啦!

各位纳税人若还未完成确认,你明年的工资或将受影响!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确认开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九条规定,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

截图自:个税APP

什么是个税专项扣除?

今天就来跟大家好好讲解下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全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婴幼儿照护等七项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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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进行信息确认

专项附加扣除与你的个人所得税挂钩,在其他数额不变的情况下,专项附加扣除额度越高,你要交的个人所得税就越低。

为了能够在2023年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需要对2023年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确认。提醒大家,即使信息没有变化,也建议核对下自己的信息是否填写的正确。

哪些情况需要修改信息

1.2022年夫妻一方填写子女信息,2023年变更为另一方填写,2023年夫妻一方需要先删除子女教育信息,再确认,另一方填写信息即可。

2.2022年填写的租赁合同显示“已失效”,需要重新修改租房信息,再确认。

3.修改2022年赡养老人、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比例。

4.房租和房贷需要替换扣除的情况:如2023年不再申报住房租金,改为申报住房贷款利息。

5.2023年需要修改老人信息。

6.继续教育信息有变化的。

7.家有新生儿的或者家有3岁以下子女,首次填写,需要新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扣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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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及标准

子女教育

扣除标准:

纳税人的子女处于学前教育阶段或者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扣除条件:

纳税人的子女处于学前教育阶段或者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

学前教育阶段:子女年满3周岁至小学入学前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扣除方式(2选1):

1、父母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2、父母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注意: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扣除时间:

学前教育阶段,为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学历教育,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扣除标准:

纳税人未满三周岁的子女在照护期间产生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扣除方式(2选1):

1、父母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2、父母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注意: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扣除时间:

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年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

赡养老人

扣除标准:

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注意: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扣除条件:

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周岁(含)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周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扣除时间:

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住房租金

扣除条件: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

扣除时间:

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至租赁期结束的当月。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期限为准。

扣除标准:

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2、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

3、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含)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注意:

1、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2、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

扣除条件:

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注意: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扣除标准:

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扣除时间:

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扣除方式(2选1):

1、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

2、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注意: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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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

扣除条件: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

扣除标准:

1、学历(学位)教育: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2、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3、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扣除时间: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为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

扣除条件:

1、纳税人本人扣除

2、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按子女继续教育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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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

扣除条件: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

扣除标准:

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扣除方式:

1、由本人或其配偶扣除

2、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扣除时间:

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医药费用实际支出的当年

怎么进行信息确认

1、打开个人所得税APP首页,选择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一键带入—选择扣除年度2022

2、看到系统提示后,先检查“可确认”信息,确认信息无误,点击“一键确认”,提示后点击“确定”,确认完毕,则会显示你2023年度专项附加扣除的信息

文章内容和配图来源于|上海铁公鸡。转载和授权请联系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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