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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1米高度”:城市建设要对儿童更友好

2022-12-05 17:07
来源:澎湃新闻
社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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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发改委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导则》提出,要以公益普惠为原则,坚持“1米高度”视角、寓教于乐内涵、安全环保标准,推进儿童友好空间建设,让广大儿童享有安全、便捷、舒适、包容的城市公共空间、设施、环境和服务。

城市不仅仅是成年人的,也是儿童的。打造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实际也是城市建设体现以人为本理念的一个重要方面。根据《导则》,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应在城市、街区、社区三个层级统筹推进,重点内容包括公共服务设施、道路空间、公园绿地的适儿化改造和校外活动场所、游憩设施建设。换言之,要让我们的城市更加有利于儿童的健康成长。

“城市儿童友好空间”看似是新鲜的概念,但实际上,相关行动早已开始。如《导则》提出,根据建筑使用功能、地方婴幼儿数量等,因地制宜确定母婴室数量,推进建设第三卫生间。过去几年,公共场所中的母婴室、第三卫生间数量已有明显增多;再比如,推进社区公园、游园、口袋公园的适儿化改造,为儿童提供亲切便捷的游戏、交流、探索自然的空间及场所——这类方便儿童就近进行户外活动的场所,在如今的城市中也并不鲜见了。

但《导则》更重要的意义在于,适儿化设施的改造与普及,有了系统的标准参照,这对于推进建设工作、提升建设标准,都大有裨益。“坚持1米高度”,意味着城市建设更新过程中也要植入“儿童视角”,在安全保障、运动娱乐、公共出行等方面,都体现对儿童的特殊关怀和照拂,更好助力儿童健康成长。

坚持“1米高度”视角,也不只是着眼于细节,它的背后与诸多顶层设计息息相关。如“双减”政策之下,教育部门明确要求,中小学生每天要有2小时的体育锻炼,培养终身运动的习惯;提倡中小学生每天在校外接触自然光时间1小时以上。这些目标的实现,显然离不开“双减”政策的落实,也离不开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的保障。

国家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明确,要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一体考虑,构建系统性的积极生育支持措施。而打造城市儿童友好空间,也是在养育、教育方面,为促进人口均衡发展构建更积极的外部环境。

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既要注重硬件设施的建设,也要构建对儿童更友好、更宽容的人文环境。不可否认,由于儿童的天性,小朋友们在城市公共空间内的活动,也有可能带来吵闹。成年人不仅有责任保护他们的安全,也应该在与儿童的相处中拿出更多耐心和理解。这正是儿童友好空间建设中不容忽视的“软件”维度。

中国是一个儿童人口大国,儿童数量位居世界第二位,因此在城市建设和更新中,儿童视角不可或缺。推进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保障好儿童权利、促进儿童健康发展,才能保护好每一位“未来主人翁”。

    责任编辑:李勤余
    图片编辑:李晶昀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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