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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干货】遇到事故莫慌!交通事故处理规则和赔偿项目、标准大全!赶紧收藏吧!
突发交通事故
对许多司机朋友来说
是个不小的难题
不是手忙脚乱就是在原地懵圈
既不熟悉交规
也总是无法认定事故责任的划分
别慌!遇到交通事故后
如何高效处理并依法维权?
一起往下看
01
报警or保险,谁是第一顺位?
事故发生后是先报警还是先通知保险呢?
这个得分情况来看。
1、造成人员伤亡如果发生人员伤亡,首先应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包括拨打120急救电话)并同时向公安机关交警部门报警(拨打122或者110电话),并保护现场。因抢救受伤人员确实需变动现场的,应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固定现场原貌,以便交警部门正确划分事故责任;然后及时通知承保车辆保险的保险公司,要求保险公司进行保险查勘。
2、发生较大财产损失
如果发生较大财产损失,当事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交警部门报警,并对现场进行拍照、录像等方式保存现场,然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进行保险查勘。
如果对事故责任无异议的,对现场进行拍照或者录像后,可自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然后及时通知相关保险公司进行查勘定损,就财产损失赔偿或者车辆维修问题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则应向交警部门报告。
3、发生轻微财产损失
如果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采取拍照或者录像等方式固定现场原貌后,应当先撤离现场,不得妨碍交通,然后再就损失自行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可向交警部门报告并同时通知保险公司进行快处快赔。
02
受伤人员医药费如何处理?
受伤人员送医治疗,当事人均可垫付医疗费用,但需保存支付凭证以便后续处理时进行结算。治疗终结伤情稳定后,受伤人员可以向司法鉴定机构就是否构成伤残、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费用、误工期、护理期和营养期进行鉴定,受害人就受到的损失可以持鉴定报告、事故认定书请求交警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损害赔偿。
如果伤者无力支付医疗费用怎么办?
别担心,可以申请先予执行。
如肇事方或者保险公司垫付的费用不能满足治疗需要,受害人亦无力支付医疗费,造成拖欠医疗机构医疗费用影响治疗的,受害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民事诉讼中申请先予执行。法院将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依法裁定由肇事方或者其保险公司根据责任划分情况先行赔偿部分医疗费用。03
达成调解协议后肇事方不履行如何维权?
自行达成调解协议后,对方却不履行了,该怎么办?
通常来说,有两种调解方式,不同的调解方式维权的方法也不一样,我们接着往下看。
交通事故发生后,有两种方式可以进行调解,一种是自行调解,另一种由交通警察或者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的协议,一般情况下当事人都会主动履行,但有时候难免碰到一方当事人反悔的情形。如果遇到这种情况,由于调解协议没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还应提交双方在协商过程中支付款项的凭证以及协议书原件等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将作出裁判,当事人可持生效的法律文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双方可在签订的调解协议生效后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确认协议有效后,将制作民事裁定书送达双方。如果一方不主动履行调解协议或者反悔的,则另一方可持民事裁定书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另外
交通事故赔付标准是什么呢?
一起来看
交通事故中具体赔偿项目如下:一、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发票、住院费发票等收款凭证认定。
二、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自身伤情、住院时间、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医嘱认定,最长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护理费
住院期间:130元/天×住院天数;出院后医生医嘱确实需要护理人员护理的:按120元/天计算,护理期结合受害人伤情、医疗机构医嘱、司法鉴定意见书等认定。
四、交通费
同城就医:30元/天×住院天数;外地就医: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五、住宿费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且应提供正式票据为证。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60元/天×实际住院天数。赔偿权利人提供病历资料、住院记录等证明住院事实及天数资料。
七、营养费
按30元/天计算,营养期结合住院天数及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医嘱认定。
八、残疾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上一年度江西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年)×赔偿年限×伤残赔偿指数。(注:2022年江西省残疾赔偿金按41684元/年计算)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一级伤残的伤残赔偿指数为100%、二级伤残为90%,以此类推,至十级伤残为10%。同一起事故构成多处伤残且最高伤残等级非一级伤残的,在最高伤残等级的伤残赔偿指数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处伤残所增加的附加指数,按所增加伤残的伤残赔偿指数的十分之一叠加,附加指数之和不超过10%,总赔偿指数不超过100%。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十、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上一年度江西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扶养年限÷扶养义务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2022年江西省被扶养人生活费按24587元/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赔偿项目内。
十一、康复费及后续治疗相关费用
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赔偿标准一般以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十二、定残后护理费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十三、丧葬费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需要赔偿死亡人亲属一定数额的丧葬费用以料理安葬死亡人后事。
丧葬费=上一年度江西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注:2022年江西省丧葬费按43058元计算)
十四、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江西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年限。(注:2022年江西省60岁以下人员死亡赔偿金为833680元)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根据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凭相关票据和证明支付。
十五、精神损害抚慰金
十级伤残5000元、九级伤残8000元、八级伤残11000元、七级伤残14000元、六级伤残17000元、五级伤残20000元、四级伤残25000元、三级伤残30000元、二级伤残40000元、一级伤残50000元。多处伤残的,在最高等级伤残对应的参考赔偿金基础上,附加其他伤残等级参考赔偿金乘以该伤残赔偿指数,但叠加之后的赔偿总额最高不超过50000元。受害人对损害后果的发生有过错的,应根据过错程度酌减精神抚慰金数额。受害人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原则上不支持精神抚慰金。
十六、鉴定费
按鉴定机构出具的发票予以确认金额,根据受害人及侵权人各自的过错程度分担。
十七、财产损失
按实际产生的维修费票据、保险公司定损金额、鉴定机构意见确定。
备注:前述赔偿项目计算标准依据主要来源于江西高院《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试行)》,具体标准每年会有所调整。
希望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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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纯干货】遇到事故莫慌!交通事故处理规则和赔偿项目、标准大全!赶紧收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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