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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刑法修正案争议背后的难题:我们是谁,我们要往何处去?

澎湃新闻特约撰稿 胡毓堃
2022-12-10 16:20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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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6日,印度尼西亚国会通过刑法修正案,严禁婚外性行为与婚前同居、侮辱总统、批评国家意识形态,甚至放弃宗教信仰也将获罪入刑。这一修正案将于三年后生效,届时将同等适用于本国和外国居民甚至游客。

刑法修正案要通过的消息一出,在印尼国内和国际社会迅速引发争议。印尼国内不同群体都对此次修改刑法有不同程度的反对,甚至出现了小规模的街头抗议;国际社会和各界专家则担忧印尼的未来发展将蒙上一层阴影。未来三年,一次刑法典修订引发的不确定性,势必将笼罩这个东盟第一大经济体。

印尼政府修法的“执念”从何而来?

印尼政府想要修订刑法典,虽然事后引发轩然大波,但并不出乎意料。事实上,早在三年前,印尼国会便已经提出了这一刑法修正草案,计划于当年9月通过实施。除了禁止婚外性行为等“通奸”罪(更不用说同性婚姻),该草案还拟禁止非婚同居,对非法堕胎的女性处以四年徒刑,并扩大亵渎罪的适用范围(包括侮辱正副总统)。

诸多颇具争议的内容,不仅意味着直接影响到广大普通民众的日常生活,更引发了民间对于国家“宗教保守”、“民主倒退”、“侵犯人权”等担忧。由于当时一并讨论的《肃贪委员会法》修正案,也被视为旨在削弱这一反腐机构的实权,这一系列的修法行为引发了数万人参与(尤其以来自300多所高校的大学生为主体)、持续一个多月的全国抗议活动,被视为1998年民主化“改革运动”以来规模最大的抗议示威,造成5人死亡、300多人受伤。

面对汹涌的民意,印尼总统佐科当时以“仍需时间讨论”为由,暂停了修法进程。但搁置不代表停止,时隔三年,刑法修正案几乎原封不动地被印尼国会提上日程、迅速通过,可见印尼政府此次下定决心,不再顾虑民间和国际社会的反对声音。

多年之后始终不放弃修法的努力,体现了印尼政府的执念,其背后更有多重原因的考量。“去殖民化”便是修法支持者(尤其是该国政治人物)最主要的正当性论述。

早在1945年8月,印尼便结束了荷兰殖民统治、宣布独立。但由于印尼现代法律很大程度上是由荷兰人在超过三个世纪的殖民统治中建构的,独立后的印尼始终希望建立符合本国传统与价值观的现代本土法律系统。经过数十年的持续修订,如今印尼的法律体系呈现出传统习惯法、罗马-荷兰法系、现代印尼法律并存的特点。

而与日常国家治理最相关的民法典和刑法典,更是都源自100多年前荷兰人创制的法律(先后于1848年和1918年生效),并在极大程度上沿袭至今,属于“殖民时代”的产物。考虑到罗马-荷兰法律被视为不匹配印尼的文化和价值观,独立后的印尼政府一直都考虑在合适的时机修订刑法典。2014年佐科上台后,印尼政府第二年便将刑法修正案的审议提上了工作日程。

近年来,从司法部门高官到国会议员,支持修订刑法典的人无一不谈“去殖民化的历史使命”,似乎这样便可论证修正案具有压到一切的正当性。不过这一说辞显然没有服众,因为印尼政府并没有将荷兰人留下的刑法典彻底推倒重来,只有具体条文的细微差别,反而重新引入了殖民时期禁止侮辱政府和领导人的规定。事实上,这些规定是在印尼的民主化“改革运动”后,被宪法法院以损害言论自由权为由而废止的。

无论现有的修正案是否真能做到“去殖民化”,但现实国情的确是印尼政府坚持推行的重要考量。印尼并非世俗国家,根据首任总统苏加诺提出的建国五项原则(“潘查希拉”),印尼人必须具有宗教信仰(“信仰神道”),不能接受无神论。与此同时,这个世界人口第四大国约87%的民众信仰伊斯兰教,是全世界穆斯林人口最多的国家。

苏加诺提出建国五项原则,旨在打消那些非穆斯林主体岛屿的分裂倾向。到了冷战时期的苏哈托“新秩序”时代,印尼政府一边实施反左翼政策,一边严厉镇压伊斯兰政治组织。双双遭到压制的自由主义和伊斯兰宗教价值观,在1998年苏哈托辞职后同时爆发。自那以后,伊斯兰保守主义的呼声和动员愈演愈烈,尤其以超过全国半数人口的爪哇岛为甚。

对此,部分印尼政党也积极响应,要求依据伊斯兰教义制定更加严厉的法律,以规范社会道德。此外,印尼部分地区更是率先地方立法,依据宗教教义对性行为和性关系进行了严厉的规约。例如,印尼西部的亚齐特区自1999年便开始在地方立法中掺杂了浓厚的伊斯兰教法元素,将赌博、饮用酒精饮料、与异性会面等行为入罪,鞭刑便是这种教法惩戒争议的典型代表。

面对世俗刑法与伊斯兰教义、宗教保守与自由主义力量的紧张关系,在伊斯兰教信仰上更加灵活温和的佐科总统也“审时度势”。2017年,雅加达第一位非穆斯林华裔市长钟万学就因为亵渎《古兰经》而入狱,被解读为佐科向激进穆斯林群体释放的信号。但另一方面,看似对激进穆斯林做出妥协的刑法修正案,又在某些条款上回归苏哈托时代,对言论加以限制,尤其是不能亵渎总统和国家意识形态,事实上也在震慑更为极端的伊斯兰教派组织。

无论如何,各方都有不满、也没有彻底“去殖民化”的刑法修正案,能否实现印尼政府的修法初衷,恐怕仍是一个巨大的问号。

印尼复苏再添不确定性

修正后的新刑法典,在文化和意识形态多元的印尼社会引发了千奇百怪的反应:世俗主义者认为它把“钟摆”向意识形态的右侧倾斜;自由主义者和人权组织认为修正案宽泛、模糊的条文让执法部门有更大的空间,压制个人(尤其是女性)自由表达与隐私权;左翼支持者更是不满其回归苏哈托时期的做法,重刑处罚传播左翼思想、牵涉左翼组织的行为;激进穆斯林群体认为它依然不能满足教法治国的预期;民族主义者哀叹“去殖民化”依旧很难……

令人意外的是,部分性少数支持者反倒将刑法修正案的通过视为胜利,因为经过一番激烈讨论,国会议员最终没有采纳伊斯兰教派群体的意见,排除了将同性恋伴侣性行为入罪的条款。

显然,刑法典的修订已经不只是影响社会治安这么简单。由印尼国内不同群体的反应可见,它甚至事关印尼国家定位、未来发展何去何从的根本问题。刑法修正案的争议,再次放大了这一问题的不确定性。

正如前文所述,新刑法典严禁亵渎的国家意识形态“潘查希拉”,是当年苏加诺总统为了维护国家团结而提出、确立的。但“信仰神道、人道主义、民族团结、民主主义、社会公正”五项原则内容模糊宽泛,不同的领导人、不同政党、不同意识形态支持群体甚至能给出截然不同的解读。

今天的印尼看起来是一个价值多元的现代穆斯林民主国家,但事实上面对不同的意识形态群体,国家和社会始终围绕着“潘查希拉”这一脆弱的“字面共识”博弈、摇摆,这也导致印尼国内和外界对于国家定位和发展道路缺乏清晰、一致的判断。世俗还是宗教、自由还是保守、现代还是传统、国际化还是民族性,目前“既非世俗也非宗教”的模糊说辞显然不能解答。

这也就是为什么新刑法典的部分条款不仅没有与殖民时期进一步切割,反而回到了旧时期更接近罗马-荷兰法的规定;看起来更加偏向宗教保守、迎合伊斯兰教义,但有所保留的描述(如对同性恋性行为的留白,立案必须要当事人的子女、父母或配偶起诉)不仅达不到激进穆斯林群体的预期,支持“伊斯兰国”的恐怖组织“神权游击队”甚至进一步策划恐怖袭击予以回应;亵渎罪范围扩大、但又含糊不清地表示保护“基于公共利益”的言论与抗议自由,自由主义和世俗化群体还是将此视为国家“整体倒退”的体现。

未来三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印尼社会各界都难以摆脱这一事关国家前途的不确定性阴影。作为东盟最大的经济体和国际社会一份子,印尼在刑法修正案上的新进展已经令商界充满担忧。由于外界已出现将新刑法典视为“人权灾难”的声音,此举极可能在客观上阻碍印尼进一步参与全球政治与经济活动。

目前印尼仍处于疫情冲击后经济亟待复苏的关键时期,刚刚举办G20峰会、完成主场外交本来有望增加印尼未来发展的看好度。然而,修订后的刑法典不仅无助于印尼的国际形象,更使该国经济发展的前景平添负面因素,尤其以作为印尼经济发展和外汇来源重要组成部分的旅游业为甚。

在疫情重创下,2021年全年巴厘岛只接待了51名外国游客,而2019年光是去巴厘岛旅游的澳大利亚游客便达到创纪录的123万人。随着各国逐步放宽疫情管制尤其是旅行限制,今年7月印尼迎来了超过47万国际旅客。但如今新刑法典对婚前和婚外同居、性行为的入罪规定,尤其是对外国人一视同仁的入罪惩罚,至少会导致相当一部分外国游客望而却步。考虑到旅游业对提振地方经济、创造就业岗位(原计划至2024年创造440万个就业岗位)的重要性,新刑法典的实施无疑令所有经济活动参与者担忧。

按照目前的计划,新刑法典将于三年后正式付诸实施,届时佐科总统也将到期卸任。如今印尼各界和国际媒体对于新刑法典的实施效果观点不一,有人认为会任意、扩大实施,也有人认为该法难以在实际层面操作,例如外国伴侣很难会遇到配偶、父母或子女主动起诉的情况。不过无论刑法修正案会在多大程度上得到实施,目前印尼民间与国际社会的反应,呈现出更多的是消极而非积极征兆。

修订刑法典并非印尼政府无故自找麻烦,而是印尼社会必须要面对、处理长期存在的多元冲突矛盾,以及“我们是谁、我们要往何处去”的难题。如果仅凭原有的“潘查希拉”不足以解决这些问题,那么印尼政府必须要拿出新的办法。佐科曾凭借经济成就构建执政合法性,如今能否靠刑法修正案解决更加深远的国家问题?对此,只有时间能给出答案。

(胡毓堃,中国翻译协会会员、国际政治专栏作家)

    责任编辑:朱郑勇
    图片编辑:胡梦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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