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东莞楼市加码限价令: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一经备案不得上调

澎湃新闻记者 李晓青
2018-05-08 21:50
来源:澎湃新闻
地产界 >
字号

5月8日晚间,广东省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莞市房产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取消了同一套房屋首次备案180天后可累计上调5%的规定,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一经备案不得上调,该文件自5月9日起实施。

《通知》规定,新建商品住房项目首批首次申报房价备案的基准价及上浮幅度,由原来规定不高于前3个月当地镇街(园区)同类型新建商品住房销售均价的15%(含)调整为不高于前6个月当地镇街(园区)同类型新建商品住房销售均价的10%(含)。

此外,《通知》称,如果在2017年8月11日前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首批首次申报的销售价格备案均高于前6个月当地镇街(园区)同类型新建商品住房销售均价的10%(含)又不能作出合理说明的,发改部门暂不办理房价备案,住建部门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或暂不办理现售备案证书。

在办理销售价格备案的新家商品住房项目,住房类型由原四类调整为两类,具体为:多高层住宅和低层住宅(地面建筑层数4层及以下)。

以下为通知全文: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