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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胡塞尔文集》的翻译和出版关键问题梳理 | 科技创新伦理问题前瞻研究(62)

2022-12-19 17:0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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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Springer胡塞尔文集(1973)版权声明

2022年12月14日,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生物与科学伦理工作委员会(简称绿会BASE)小编注意到,一则关于中国社会科学基金的重大项目《胡塞尔文集》的翻译和出版案例的消息。据瑞士资讯《一位瑞士哲学家的著作遭中国得意门生侵权出版(视频)》报道,本案例的一些关键问题梳理如下。本文仅代表梳理,不代表平台观点。供读者参考。

首先梳理这里面的stakeholders:

三组相关方:

· 施普林格(Springer)出版社;瑞士教授耿宁(Iso Kern);

· 商务出版社;主编倪梁康;译者王炳文;

·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胡塞尔文集》中译”的立项所涉人员。

从上面的文中可以梳理出以下基本事实:

1、瑞士教授耿宁(Iso Kern)花了大量的时间、经历去整理德国哲学家埃德蒙德·胡塞尔(Edmund Husserl) 非常深奥的思想并结集,整理、出版了3卷现代德语的胡塞尔文集,题目为Zur Phänomenologie der Intersubjektivität。由施普林格(Springer)出版社出版。

中国社会科学报2013年的一篇报道曾经指出:“胡塞尔在其长期研究中始终以笔思维,以速记稿记下其毕生所思,因此他去世后留下了大量手稿。自1950年开始,设在比利时卢万大学的胡塞尔文库总馆陆续整理出版考证过的《胡塞尔全集》,现(截至2013年)已出版至第四十一卷。”

2、胡塞尔的整套文集由包括耿宁在内的11位来自德国和瑞士的哲学家共同整理完成,其中3位已经去世。(笔者查到这套书的出版,是1970s年代。也就是说,40多年前就出版了。)

3、在没有获得版权和授权的前提下,耿宁的一名学生——倪梁康——主编出版了其中文版-《共主观性的现象学》, 2018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封页上印刷着主编的名字)。

4、中国商务印书馆于2022年10月给耿宁发送了致歉信,信中写道:“《胡塞尔全集》未经授权而出版,是因为编辑部门误以为这部书已经进入公共领域而造成的重大失误,我们为此深表抱歉,并向Iso Kern(耿宁)先生真诚致歉。”信中还表示,商务印书馆已经撤回耿宁所著《共主观性的现象学》所有未经授权的副本;同意支付律师费并为非法使用耿宁的知识产权而对他予以赔偿。

5、倪梁康与耿宁有着40年的师生情谊。耿宁说:“我现在想请倪梁康道歉,而且要公开道歉”。但:倪梁康(我国著名哲学学者、浙大教授)拒绝道歉。

图片来源:微信号“瑞小编电报”

 

图片来源:Springer Book版权1973作品

 

内容来源:Springer介绍书籍作者胡塞尔

焦点:

1、【社科重点项目的版权审核和伦理问题】

首先爆光此事的微信号“瑞小编电报”介绍:“中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是一项国家基金,由中央财政直接拨款,评审工作非常严格。《胡塞尔文集》中译项目,不应该出现这样的版权和知识产权问题。为此瑞士资讯swissinfo.ch联系了中国社科基金询问,但未得到答复。”

浙江大学官网的一篇《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胡塞尔文集》中译”结项会顺利举行》报道显示:“《胡塞尔文集》中译”项目2012年10月立项,2016年通过中期考核,2022年10月结项。该项目将胡塞尔一生的现象学思想的发展划分为“1890-1907年”、“1907-1913年”、“1913-1920年”、“1920-1928年”、“1928-1937年”五个时期。历经十年的努力,项目组将现已出版《胡塞尔全集·著作集》中的34卷、《胡塞尔全集·资料集》中的1卷著作译为中文,共计35卷,约1250万字,出版项目相关的译著1部、专著1部,另有3部专著已交出版社出版,总计约340万字。此外,项目组成员在《中国社会科学》、《哲学研究》、《世界哲学》等国内外高水平学术期刊上发表与课题相关的研究论文66篇、译文6篇。在项目实施期间,项目组与港、台地区、德国等国的胡塞尔研究专家、研究机构进行了深入交流,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并先后创建了“中山大学现象学文献与研究中心”、“浙江大学心性现象学文献馆”两个资料中心,为国内学界培养了一批青年现象学研究者。

图片来源:国家社科基金官网

 

图片来源:浙江大学哲学学院官网

2、【法律责任】谁该为此事负责?(如果一本图书侵权,作者(主编)、出版单位甚至印制单位都属于侵权主体,构成连带侵权责任。——版权律师何磊观点)

同时,另外一点(读者留言指出来的):倪梁康是汉译本主编而非译者,王炳文先生是译者(已经离世了)。

 

图片来源:豆瓣读书

 

图片来源:商务印书馆。可见主编名字。

3、【道德责任】谁该道歉?耿宁要求倪梁康公开道歉;耿宁拒绝。瑞士资讯也给倪梁康打了电话,倪梁康在电话中说:“版权问题是出版社之间的问题,与我无关。所以出版社会出面道歉,我不会向耿宁道歉,我觉得耿宁应该向我道歉。”

浙江大学的官网显示:2022年10月21-23日,浙江大学文科资深教授、浙江大学现象学与心性思想研究中心主任倪梁康教授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胡塞尔文集》中译”通过会议鉴定。

如果反观这个时间节点(2022年10月下旬):该事情,已经发生在耿宁要求倪梁康道歉之后(耿宁本不知道他的书已经被翻译成中文;他知道这个事情,是因为香港insight studios摄影组为拍摄《汉学家》系列纪录片2022年7月来到瑞士采访他之后。纪录片制片人刘怡问他有没有中文译本,他本觉得没有。但是刘怡在网上找到了这套书的中文版并告知原作者,于是有了后来的事情。也就是说,2022年8月份,倪梁康教授已经知道了原作者在询问版权问题)。而在看,商务印书馆给耿宁的道歉信,也是2022年10月。此事,距离最初原作者询问版权问题,已经过去了至少2个月。那么,发生在2022年10月底这个“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结项会议”,国家社科基金那边,是否知情?

图片来源:浙大。主编谈为何译此书

4、【版权归属vs公域产品问题】翻译再出版、以及再再版的版权,归谁所有?本书思想主人公——胡塞尔(Edmund Gustav Albrecht Husserl,1859年4月8日—1938年4月27日),男,20世纪奥地利著名作家、哲学家,现象学的创始人,同时也被誉为近代最伟大的哲学家之一。他已经去世八十多年。胡塞尔的整套文集(springer出版)由包括耿宁在内的11位来自德国和瑞士的哲学家共同整理完成(其中3位已经去世)。

但是,小编也留意到,在Springer的官网的叙述中,其实也说明了:胡塞尔本人(1938年去世)是没有出版打算的。那么,小编也好奇问问:胡塞尔的手稿的整理,第一次在整理、交付给出版社的时候,是否征得了其本人或继承人的同意?换而言之:如何定义公域作品、人类共同的思想财富?

图:amazon在售的该书德文版

5、【译著署名伦理问题】大家看下面的图片对此。商务印书馆,尽管明知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出版,可为什么连原作者的名字也不写上去?

上图中可见,Amazon在售的胡塞尔该书的德文版(图片版权:Springer),是标注了瑞士教授耿宁(Iso Kern)的名字的。

 

而上图,商务印书馆出版翻译过来的Springer版权书籍的中译版本,只标了“倪梁康 主编”一个人的名字。(弱问:这是出版业的行规吗?)

最后,再截张图,2022年12月14日中文媒体关于此事的报道。以上几个问题,期待有读者解惑。

 

科技创新伦理问题前沿资讯

(本文根据网络公开资料整理。仅代表资讯;不代表平台观点。)

整理/Littlejane 审/绿叶 编/angel

【本文主要参考资料】

1、瑞士资讯:一位瑞士哲学家的著作遭中国得意门生侵权出版(视频)(2022-12-12)

https://mp.weixin.qq.com/s/yJWRReYLDZVUdkZJhBsYEQ

2、浙江大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胡塞尔文集》中译”结项会顺利举行(2022-10-25)

http://www.philosophy.zju.edu.cn/2022/1025/c64673a2659179/page.htm

3、中国社会科学报:《胡塞尔文集》中译”有望打开现象学研究新思路(2013-02-05)

http://www.nopss.gov.cn/n/2013/0205/c219507-20433279.html

4、Spring官网关于该书籍的介绍:

https://www.springer.com/series/6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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