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成都女孩应聘主播被要求到指定医院整形,赚了几千却欠8万元

青春成都
2018-05-17 08:1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澎湃号·政务 >
字号

近日,成都女孩小孙和小李等前往某公司应聘网络主播,对方公司劝他们到公司推荐的整形医院进行微整,并称整形手术可贷款,还款则有公司的口头答应的几千元保底工资进行保障。结果,姑娘们不仅高额的底薪没拿到,还欠下了8万多元贷款。目前,小孙和小李等人因无力还款已离职,但贷款却仍然要继续还。

同样的案例,关于“整形贷”的,在2017年12月就被认证信息为中央电视台的;CCTV热线12 报道过。

杨文战 律师观点:

我认为这是一种高技术含量的骗局,涉及多个法律关系,而每个法律关系单独来看貌似都是合法的,如果不能找出关键的证据是很难从法律上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本案至少有三个法律关系:主播和贷款方的借贷关系,主播和医院的美容关系,主播和公司的工作关系;从合同上看,几个主体之间好像没关系,但需要查实判断。首先要看医院的美容服务是否有虚假,如果它的美容费用远远高于一般美容服务的价值,就涉及一部分不正当利益,如果美容院把这一部分不正当利益与直播公司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分成,而直播公司承诺代人还贷,其实根本无法实现也无力实现,那么就能证明这个骗局的实质:即公司和美容院虚构了一个招聘主播、公司替主播还贷的事实,实际上却是骗取主播进行贷款美容消费,美容院和直播公司从中获取非法利益,这就符合了诈骗罪的特征。当然这种骗局的调查需要公安机关的强力介入,认真调查才有可能揭开真相。

关于主播还贷的问题,就得看贷款公司是否参与了骗局,如果也参与了,就是诈骗方,主播就不用再还贷款公司的钱了。但是,如果贷款公司并没有参与,即使直播公司和美容院构成了诈骗,法律上来讲由于贷款时是主播办的,她们还仍然有还款的义务。

相关案例

律师说法

涉嫌恶意串通 损害第三人利益

四川广力律师事务所律师邢连超认为,这种操作经营模式就是一种典型的商业骗局。

“一般来说,第一,找工作就是针对应聘者条件作出要求,不会设置这种不合理的前置条件,如交保证金或者整容、高额消费:第二,即便是当主播,未来所获得的收益也是不确定的,但是招聘人员宣传过程中夸张得非常厉害,诱导别人去整形美容,并且为他们提供便利,组合起来,就是让应聘者非理性和冲动式的消费,这种组合起来就是商业骗局。”

邢连超说,不过从每个环节来看,合同是合法的,整容提供了服务,公司的确也提供了主播职位,每个环节是合法的,应聘者要调查取证非常困难,只能提醒应聘者小心防范。

广东德纳(成都)律师事务所方毅律师认为,应聘者跟红播公司签订合同的前提是,必须“符合”红播公司的“形象要求”,进而由红播公司带领应聘者到指定的美容院进行整形,如果应聘者整形费用不够,进而需向小贷公司申请贷款。

孤立来看每个环节似乎都是合法的,但是把三个环节联合起来看,就涉嫌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

是否有整形必要,完全由红播公司单方主观认定,整形之后是否符合要求,也没有客观标准。这就可能造成红播公司以签约应聘者为名,通过指定的美容医院以及小贷公司迫使应聘者消费,甚至高消费,损害应聘者的利益。

校园贷诈骗的其他形式:

一是用“免抵押、低利息”为诱饵诱导学生贷款,并要求缴纳贷款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等费用;

二是声称能通过培训提高综合技能,夸大培训效果,签订培训合同,诱导学生贷款支付学费;

三是与兼职诈骗结合,要求学生贷款购买手机等产品做“销售代理”。这些贷款的利息和滞纳金很高,学生如不能如期还款,将迅速背上难以承受的债务压力。

骗局剖析

骗子一般会以同校同学或者师兄师姐的身份,在校内的各大QQ、微信群里发布相关消息,利用学生们想赚点零花钱的心理,以佣金为诱饵让你贷款。同时,骗子还会按照约定偿还前几期的月供,取得你的信任,以便继续诱导你在其他平台进行借贷。甚至,他们还会把你发展成自己的代理,让你继续拉身边的同学和朋友们陷入骗局。

提醒各位学子:

1.  勤工俭学时要多留心眼,注意辨别兼职来源的真实性,切勿贪图小便宜,以免因小失大。

2.  要谨慎使用个人身份信息,保管好身份证、学生证等个人隐私,不要随便上传到网络使用。

3.  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增强金融、法律知识的学习,避免掉入网贷的陷阱,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主编:人民公园第八生产大队

责编:邱永浩

来源:网信四川、成都商服、广州增城公安、CCTV热线12 

(本文原标题:《成都女孩应聘主播被要求到指定医院整形,赚了几千却欠下8万贷款》)

    责任编辑:administrator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