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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玩火”致灾,家长担责赔偿!
1月4日12时38分,江苏常州新北区
一草坪突然起火
火势蔓延迅速
还引燃了周边一间店铺
据现场群众描述
火灾原因为
附近的大人带着两三岁的孩子
在这里燃放“加特林”烟花
烟花火苗随即点燃了
堆放在草坪上的干草垛
所幸消防人员救援及时
未造成人员伤亡
小朋友好奇心重在玩耍的时候
总能做出一些让人意想不到的行为
只有你想不到
没有他们做不到的
而有的后果真的很严重!
“熊孩子”玩火致灾
监护人担责赔偿!
12022年12月31日,广东东莞某小区12楼的一户居民阳台着火,阳台处可见明显火焰,浓烟不断往上冒。幸好附近街坊报警及时,辖区消防救援大队迅速到场扑救,很快明火被扑灭。现场主要烧毁了晾晒的衣服和闲置的床垫,无人员伤亡。
经查看小区公共视频发现,“点火者”竟然是两名小男孩。事发前,两名小男孩拿着烟火棒在小区广场上点燃,身边没有家长陪伴。事后,执勤警员找到了小男孩及其家长进行了批评教育,小男孩家长也与邻居联系,协商赔偿事宜。
22022年4月,甘肃礼县某小学3名不满10周岁的小学生刘某、赵某、王某在下午上学时,在原告薛某储存货物的仓库附近玩爆竹,致使原告薛某存放的货物被点燃,造成原告部分货物遭受毁损,原告随即要求三被告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三名被告父母承担赔偿薛某财产损失1692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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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31日,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棉洋镇洛阳村发生一起山火,受风力影响,火势大,过火面积大。经调查,山火肇事者为外出返乡人员的小孩在山边庙宇玩火所致。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规定,鉴于当事人未满18周岁,其监护人曾某将面临处罚金3000元,赔偿有林地损失费161456.2元,支付扑火费用约10万元,对无立木林地进行碳汇林改造的巨大经济代价。
熊孩子玩火,家长须“买单”作为监护人
家长要时刻把教育小孩
不要乱玩火的重任记挂心上
不然,孩子玩火引发火灾
造成他人财产损失
父母作为监护人
将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财产损失是小,人身安全是大
法律链接《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烟花虽美
但这稍纵即逝的美好背后
潜藏着很多的安全隐患
福建消防温馨提示
燃放烟花爆竹一定要
遵守当地的相关规定
宝爸宝妈要向孩子充分说明
烟花爆竹的危险性
严禁儿童燃放

原标题:《孩子“玩火”致灾,家长担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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