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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原云南省曲靖市委副书记李云忠受贿4000余万元一案,一审法院以受贿罪对其判处无期徒刑后,李云忠不服判决提出上诉。近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作出裁定维持原判,判决已经生效。
(原题为《李云忠受贿案二审维持无期徒刑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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