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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滨生态退化加剧,洱海生态环境保护“三线”划定方案公布
@微博大理5月30日消息,“洱海清、大理兴”。洱海是大理人民的母亲湖,是大理人民的水源地,是大理人民生存和发展的根基,是大理核心竞争力和魅力所在。 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到云南大理考察时,作出了“一定要把洱海保护好”的重要指示,云南省委、省政府作出了“采取断然措施、开启抢救模式,保护治理好洱海”的重要部署,大理州、市党委政府迅速行动,开启了洱海保护治理“七大行动”,全面打响洱海保护治理攻坚战。通过一系列保护治理措施的实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17年实现了“洱海水质综合类别6个月Ⅱ类,6个月Ⅲ类,全年不发生大规模蓝藻水华”的年度目标。但洱海保护治理工作具有长期性、艰巨性、系统性,实现洱海健康水生态环境面临严峻挑战。根据国家发改委批复的《云南省洱海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规划》和省政府批准的《洱海保护治理与流域生态保护“十三五”规划》,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按照重大决策程序,制定了洱海生态环境保护“三线”划定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并报州委、州人民政府同意,今天正式向社会公布《大理市洱海生态环境保护“三线”划定方案》。下面,我就相关情况进行通报。
一、“三线”划定和实施湖滨缓冲带生态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实施“三线”划定是洱海保护治理的迫切现实需要
当前,洱海保护治理“七大行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初步遏制了洱海水质下降的趋势,湖内水生态有了积极的变化。但洱海湖滨生态系统仍然没有明显的恢复和改善,湖滨生态退化趋势仍在加剧,高强度人为活动对湖泊尤其湖滨区域影响日益加剧,湖滨区域生态系统结构失衡,湖泊生态退化,生态系统稳定性降低,湖滨区域生态缓冲功能减退。近年监测数据表明,洱海仍存在由于富营养化造成的水质恶化、藻华爆发的潜在风险。洱海保护治理必须“减排”和“增容”双管齐下,“减排”就是加快建设完善的截污治污体系,最大限度减少入湖污染负荷,“增容”就是恢复被侵占的湖滨带,建设生态湿地,固本培元,构建湖泊健康的水生态系统。在流域截污治污体系基本形成的背景下,实施“三线”划定,加强流域空间管控,形成科学合理的生态空间、生活空间和生产空间布局,实施湖滨生态恢复、建设环湖生态屏障是洱海保护治理迫切的现实需要。
(二)实施“三线”划定是严格空间管控、疏解洱海湖滨人口和环境压力的重要举措
国内外湖泊的保护治理成功经验表明,湖滨区域空间管控和分区管理是实现湖泊生态系统恢复极其重要和必要的措施。通过实施空间管控,对临湖人口密集区划定一定距离的保护带,实施生态搬迁,恢复湖滨生态空间,可有效降低湖滨人口和环境压力,保护湖泊生态系统。实施“三线”划定,划定管控空间,实行分级管控,拓展洱海湖滨缓冲空间,实现有效物理隔离,削减现有湖滨污染负荷,持续有效解决近岸湖滨区域人为活动形成的污染威胁和隐患,对于保障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构建洱海流域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实现洱海长治久安和大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实施“三线”划定对有效削减入湖污染负荷、构建健康湖泊生态系统具有重要作用
湖滨湿地是洱海湖泊生态系统不可缺少的有机组成部分,是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区域,是湖泊之“肾”。洱海湖滨缓冲带作为湖泊最为重要的生态空间。多年来,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和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湖滨带内人的活动加剧,出现了人进湖退的情况,导致了洱海流域污染负荷快速增加,人为侵占湖滨带情况比较突出,加之岸带碎片化,没有形成连续的湖滨生态岸线,湖滨带应该发挥的污染物截、蓄、净等生态功能严重削弱。实施“三线”划定,有利于恢复洱海自然生态岸线,构建湖泊健康生态空间和完整生态屏障。实施“三线”划定工作,可增加湖滨带、生态隔离带生态功能空间,恢复洱海自然生态岸线,形成完整的陆地与湖泊水体的过渡缓冲区域,为生物多样性与鱼类栖息地系统保护创造了更大的空间,对于提高洱海生物多样性和水生态系统的稳定性,防止生态退化,可有效削减入湖污染负荷,改善水质具有重要作用。
(四)实施“三线”划定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需要的必然要求
洱海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洱海保护治理就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推动形成洱海流域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实施“三线”划定,敞开公共空间开展洱海湖滨带的生态恢复和生态廊道建设,给人民群众创造一个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的生活和生态空间,还给老百姓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景象,让广大人民群众都能共享洱海保护治理的成果。
因此,加强洱海水生态保护区核心区空间管控,疏解洱海湖滨人口和环境压力、有效削减入湖污染负荷、恢复自然生态岸线,构建完整的湖滨生态屏障,形成健康湖泊生态系统,给洱海留下休养生息的空间,洱海生态环境保护“三线”划定和实施湖滨缓冲带生态建设迫在眉睫。
二、“三线”划定的依据
《大理市洱海生态环境保护“三线”划定方案》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海西保护条例》和《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流域水污染防治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云南省洱海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规划》、《洱海保护治理与流域“十三五”规划》等专项规划,结合大理市城乡规划制定。
三、“三线”划定的原则
坚持科学性、系统性、协调性原则。根据国家重大水专项洱海课题研究成果和洱海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的相关专项规划,充分考虑洱海周边的实际情况,坚持以人为本,广泛听取了沿湖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经过专家反复论证,综合形成了《大理市洱海生态环境保护“三线”划定方案》。
蓝线是以“2007年环洱海数字化修测地形图”和2014年勘定的1966米湖区范围界线划定。绿线是以蓝线为基准线外延15米划定。红线是以洱海海西、海北(上关镇境内)蓝线外延100米,洱海东北片区(海东镇、挖色镇、双廊镇境内)环海路道路外侧路肩外延30米划定。对蓝线、绿线、红线的部分区域,按照大理市城乡规划,结合湖泊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进行划定。
四、“三线”范围内项目的实施
下一步,我们将在“三线”范围内实施洱海流域湖滨缓冲带生态修复与湿地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用地依法有偿征收,项目范围内土地房屋有序腾退,涉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零星林果木等依据相关规定补偿。征收的土地全部用于湖滨缓冲带、生态湿地和生态廊道建设,恢复洱海自然生态岸线,形成完整的陆地与湖泊水体的过渡缓冲区域,对于提高洱海水生态系统的稳定性,防止生态退化,改善水质具有重要作用。
我们希望通过实施洱海生态环境保护“三线”划定,开展洱海湖滨缓冲带、生态湿地和生态廊道建设,构建生态屏障,促进洱海水生态环境改善,依托优美的自然生态环境,打造洱海流域“健康生活目的地”品牌,推动大理绿色发展、共享发展、跨越发展。
(原题为《大理市洱海生态环境保护“三线”划定工作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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