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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再次提醒!鹤山人在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注意这些事→

2023-01-22 21:1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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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 我们的节日·春节 ——

鹤山市人民政府关于

加强烟花爆竹、“孔明灯”安全管理的通告

为防范安全事故发生,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就我市规范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与“孔明灯”管理通告如下∶

一、未经许可,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沙坪城区范围内燃放和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在全市范围内燃放和非法生产销售“孔明灯”。

二、实施燃放烟花爆竹与“孔明灯”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为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沙坪城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引导文明燃放烟花爆竹,保障广大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气氛,设置烟花爆竹燃放区域:三夹观龙台。燃放时间为2023年1月21日至27日每晚19时至23时(即除夕至正月初六),可燃放区域及临时交通管制方案详见附件。

四、各镇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五、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与“孔明灯”管理的有关法律规定,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本通告规定的违法犯罪行为,举报电话:110。

特此通告。

附件:

1.可燃放区域示意图

2.春节期间沙坪城区烟花燃放区域临时交通管制方案

鹤山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9日

附件:

1、可燃放区域示意图

2、春节期间沙坪城区烟花燃放区域临时交通管制方案

为确保春节期间沙坪城区三夹公园烟花燃放区域的安全,从2023年1月21日至1月27日每晚 19:00-23:00,鹤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对越楼大道部分路段实施临时交通管制。封闭管制路段从越楼大道与中山路尾(即清泉如许路口)三叉口至越楼大道三夹公园停车场出入口,抛网村进入越楼大道路口。临时交通管制期间,禁止三轮以上机动车进入管制路段。请市民提前选择其他路段绕行。参加活动的私家车辆可在三夹公园停车场或中山路尾周边路段有序停放,步行进入烟花燃放区域。

春节期间

人们大多喜欢燃放烟花爆竹

增加节日的喜庆氛围

不过

某些不法商贩却打起了“歪心思”

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

可疑物品原是烟花爆竹

1月6日19时许

佛山禅城警辅人员在巡查中发现

3名男子鬼鬼祟祟地从一辆小车上

搬运疑似烟花爆竹的物品

警辅人员随即上前并依法开展检查

果不其然

地上和车厢内摆满了烟花爆竹

“有人想买烟花,我们就去搬来了”

面对民警的询问

卖家欧某如实交代

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

经了解

欧某早前从朋友处接到购买烟花的订单

于是伙同他人驾车前往外地

购买了一大批烟花爆竹

经清点

民警共查获烟花爆竹58箱

重量达430余斤

目前

欧某等3人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非法储存大批烟花爆竹

1月14日20时许

阳江市阳西县公安局织篢派出所

在工作中发现

织篢镇茶山坡一居民楼

涉嫌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织篢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出动

当场在该居民楼内查获烟花爆竹216件

成功抓获嫌疑人陈某

经审查

嫌疑人陈某交代了

其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

警方依法对陈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并将缴获的烟花爆竹

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查获大量烟花爆竹

1月10日

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

查获大塘镇村民吴某文家中

非法存储的350件烟花爆竹

警方依法对吴某文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同时收缴烟花爆竹350件

1月13日

曲江警方查获马坝镇村民官某俊

家中非法储存的一批烟花爆竹

分局依法对官某俊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同时收缴了该批烟花爆竹

重拳出击!

广州查获50个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

1月18日

广州开展

“铁拳2023”全市烟花爆竹打非统一行动

打掉非法储存窝点50个

没收非法烟花爆竹4.109吨

立案8宗,拘留7人

增城区新塘镇

查处一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现场缴获烟花爆竹48箱,共计约0.5吨。

番禺区沙头街

查处一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现场共缴获爆竹240箱,约1.2吨。

番禺区石楼镇

查处1处非法售卖烟花爆竹窝点。现场共缴获爆竹2箱。

在此,广东公安提醒大家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品

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在从事烟花爆竹销售、储存

运输和燃放等活动时

一定要做足安全准备工作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售卖烟花爆竹必须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取得相应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销售。与此同时,烟花爆竹的经营分为批发和零售,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和零售经营者的经营布点,还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条件;

(二)经营场所与周边建筑、设施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三)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经营场所和储存仓库;

(四)有保管员、仓库守护员;

(五)依法进行了安全评价;

(六)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知识教育;

(二)实行专店或者专柜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三)经营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 购买时需选择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经营点;

2. 所有的烟花爆竹产品都应在宽敞、安全的室外场地燃放,在上风方向燃放和观赏;

3. 燃放前仔细阅读说明书,燃放烟花爆竹时要平稳牢固摆放,不要手持;

4. 燃放过程中若出现熄火等异常情况时不要马上靠近;

5. 不对未点燃的烟花爆竹进行二次点燃,不用已点燃的烟花爆竹点燃其他烟花爆竹;

6. 儿童应在大人的看护下燃放烟花爆竹。

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除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 随车携带《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

2. 不得违反运输许可事项;

3. 运输车辆悬挂或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

4. 装载烟花爆竹的车厢不得载人。

1. 企业不要将烟花爆竹大量堆放在密闭的仓库中,更不能放置在阳光直射或高温环境下,存储烟花爆竹应分区管理;

2. 不要一次性购买大量烟花爆竹,不得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 家庭、居住场所内应尽可能减少烟花爆竹储存数量、缩短储存时间,必须远离火源、热源、电源和易燃易爆场所;

4. 烟花爆竹应避免淋雨受潮,尽量用纸箱或其他容器盛装,防止猫、狗和虫、鼠咬引发自燃、爆炸。

烟花爆竹炫彩夺目的背后

存在不容忽视的安全隐患

请大家自觉做到

安全燃放,依法燃放,

少放鞭炮,不放鞭炮!

来源:广东公安、佛山市公安局、曲江公安、阳西公安、广东应急管理、广州日报、鹤山市应急管理局

整理:鹤山市融媒体中心

原标题:《严禁!再次提醒!鹤山人在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注意这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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