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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滦事 | 双滦区全域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双滦今年能不能放烟花
小编在这里很肯定的告诉大家
不能!
具体请看如下通告
↓↓↓
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政府
关于在双滦区全域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
通告
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和销售、燃放管理的工作要求,最大程度降低烟花爆竹燃放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大力改善城市环境和空气质量,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域禁止销售和中心城区、重点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区政府决定,在双滦区全域禁止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现通告如下:
一、全区全域全时段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二、各镇街为本辖区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组织落实的责任主体,要联合有关部门,组织村(社区)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烟花爆竹禁售禁燃规定,引导广大群众严格遵守本《通告》,对不听劝阻的,及时报告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三、区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管局和区融媒体中心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禁售禁燃等工作。
四、违反本《通告》规定,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区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职工违反本《通告》规定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除依法查处外,还要依规依纪予以处理。
五、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制品及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烟花爆竹原材料的,由区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拒绝、阻碍区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城管局等部门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拒不停止燃放,拒绝缴交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有权劝阻和举报。非法制贩、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举报电话:110(双滦公安分局)、5915859(区应急管理局)。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7日
@双滦人,为了健康和环保,请您遵守通告规定,不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过一个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新春佳节。
不燃放烟花爆竹我们可以这样过年
剪纸贴窗花,红火的儿时记忆
以前,人们过年都喜欢剪窗花、贴窗花,家家户户的窗户上绽满红彤彤的窗花,既避邪祈福,又充满节日的喜庆。现在窗花这种最能代表春节色彩的艺术形式被冲淡了许多,会剪窗花的人也少了。马上就要新年了,让我们用这种方式找回儿时过年的感觉吧!
挂灯笼用纸、布、绸、绢、竹、木等各色材料扎成的红灯笼,一个个精巧别致又喜气洋洋,那团团圆圆的光辉,照亮乡镇,照亮城市。挂起艳红的灯笼为春节增添浓厚的喜气和乐趣吧。
写春联写一副大红春联贴于门上,辞旧迎新,感受淳厚的乡风民俗和浓郁的年味,感受万家团圆、和和美美、喜气洋洋的氛围和对美好愿景、幸福生活的殷殷期盼。
包饺子、做汤圆过年的时候别忘露一手,
包饺子、做汤圆
美味可口、年味浓浓
和家人一起守岁、到亲戚家串门有很多很多有意义和庆祝节日的事情可以做
环保年这样过其实也不错呦
原标题:《双滦事 | 双滦区全域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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