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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北京”上线了!
法治北京上线啦!
“法治北京”微信公众号由
中共北京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主办。
提供法治资讯,
搭建互动平台,
弘扬法治精神。
创刊词
天地春晖近,日月开新元。在2023年新春来临之际,由中共北京市委依法治市办主办的“法治北京”微信公众号正式上线了!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我们要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用新媒体平台传播法治精神、讲好法治故事、推进法治建设是“法治北京”的创立初衷。
我们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努力将“法治北京”打造成首都依法治市工作的宣讲平台、资讯平台、互动平台。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和法治政府建设各个角度,见证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的每一点滴进步。
希望所有的读者既是法治北京的建设者,也是“法治北京”的参与者,和我们一道将“法治北京”办成大家关注和喜欢的公众号。
万里之途,始于跬步。“法治北京”的序章已经奏响。履践致远,行则将至,让我们共同谱就新时代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的新华章!
法治金句
“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摘自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寄语
高铭暄
当代中国著名法学家和法学教育家 ,新中国刑法学的主要奠基者和开拓者。“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最美奋斗者”个人称号获得者。

希望“法治北京”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成为弘扬法治精神的阵地,发布法治资讯的平台,传播法学知识的讲堂,为推进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贡献力量。
马怀德
中国政法大学校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

“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热烈祝贺“法治北京”微信公众号顺利开通。希望“法治北京”成为传播北京法治信息的权威渠道,首都人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重要平台。
宋鱼水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全国妇联副主席(兼),中共二十大代表。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全国三八红旗手,“最美奋斗者”个人称号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二十大的号角已经吹响,法治的工作成为追求法、理、情至善至美的工作,良法善治是全社会共享的一部承载十四亿人民参与的交响乐。欣喜微信公众号“法治北京”近期上线,其必将护航企业家打造新时代的新百年企业,最大限度满足首都公民行为标准共识,营造最具开放性的中国式国际大都市。期待“法治北京”是走向大众、走向世界的青春圆舞曲。
姜淑珍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双百政法英模”。

追随北京法治前行 书写法治北京未来!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奋力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携手谱写新时代新征程法治北京建设新篇章,让人人都切实感受到首善之区法治的温暖与力量!
孟昆玉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中心区交通支队支队长。中共二十大代表,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希望“法治北京”公众号积极践行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以法治方式维护公平正义,以法治手段勾勒民生愿景,以法治精神引领城市发展,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在更高起点上不断续写法治北京建设新的时代华章!
高子程
第十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依法而治,国之大者。良法善治,令行禁止、是非有据、公平正义,国泰民安、民族复兴。祝愿“法治北京”:守望良知,胸怀大局,助推信法用法护法守法成为全体社会成员的思维习惯、行为习惯。法治北京,法治首善!
崔小军
北京市密云区密云水库综合执法大队水上执法分队队长,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希望所有法治工作者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增进人民福祉,推动时代发展。密云水库综合执法大队将守护好首都的绿水青山。愿祖国天更蓝、水更绿、山更青,更加繁荣昌盛!
罗胤
北京市东城区天坛街道司法所所长。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全国“模范司法所长”,北京市优秀共产党员。

以百姓心为心,以民众意为意。热烈祝贺“法治北京”正式上线。广大司法行政工作者与“法治北京”追光而遇,沐光而行。做好政府参谋,贴近百姓需求,共同维护首都的安全和谐稳定,奋力开创依法治市新局面,谱写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新篇章。
刘跃新
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副会长,北京人民调解协会副会长。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首批十名“全国人民调解专家”之一。

“法治北京”的上线,是在新起点上全面推进北京法治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作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一员,期盼这个平台对继续弘扬“枫桥经验”,把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的人民调解工作中,起到更加有力的助推作用。
来源:法治北京公众号
编辑:张磊 姚日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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