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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15年,我那高学历、好工作的“老公”竟然是假的?丨洛法案例
结婚十五年
枕边人竟然是假的!
隐瞒已婚事实
伪造身份、学历以及结婚证件
以恋爱结婚之名,行诈骗之实
骗婚骗财,法律如何量刑?又该如何避免婚恋诈骗?
一起进入今天的《洛法案例》
......
基本案情
受害人A女士是高级审计师,被告人B男子为了骗取了A女士信任,编造了出身名校、省委书记秘书等光环,甚至伪造了省委办公厅特批的“结婚证”。
自1998年开始从恋爱到“结婚”,两人保持关系长达15年之久。期间该男子以职务晋升、家人生病、买房等理由,先后向该女士及其家属“借钱”46万余元。
直到2013年,该女士发现“丈夫”为其“购买”的商品房子虚乌有,甚至连《结婚证》也是伪造,至此案发。
法院通过调查发现,该男子已经和其他女子结婚多年,并育有一子,是假借结婚进行诈骗。
法官判决
受当时社会发展水平的限制,大部分消费无电子记录。因此在该案审理中,认定诈骗金额成为了重点。不幸中的万幸,A女士作为专业审计人员,日常生活中有记账的习惯。
涧西区法院结合该男子的供述、银行交易流水、微信聊天截图、证人证言等多重证据,梳理出145笔涉案款项,最终确定诈骗金额合计46万余元,并依法作出判决: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九万元,责令其退赔经济损失46万余元。
一审判决后被告人提起上诉,2023年1月29日,洛阳中院维持了涧西区法院的一审判决。
不要被恋爱冲昏了头!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案中被告人隐瞒已婚事实,伪造结婚证件来骗取财物长达15年之久。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一切犯罪行为终将受到应有的惩罚。
在此也向广大朋友们提醒:恋爱和婚姻需要双方的共同付出,而不是单方的给予。如果对方一再索取,那么就要警惕了,好好谈一谈为什么借钱,什么时候还钱。否则沦为诈骗犯的摇钱树,才是真的伤心又伤财。
原标题:《“结婚”15年,我那高学历、好工作的“老公”竟然是假的?丨洛法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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