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梨法小课堂】关于诉讼费,看完这篇你就懂了~

2023-02-06 16:2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关于诉讼费

看完这篇你就懂了

当您在生活中遇到权益被损害,拿起法律武器,维权打官司已经是见怪不怪的事了。但是你知道打官司要交诉讼费吗?如何交?交多少?谁来承担最后的诉讼费?今天小编带大家一起来学习学习~

关于诉讼费

诉讼费用是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时,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等。同时,人民法院收取的诉讼费用都是全额上缴财政的。

案件受理费的收费标准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四)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50至100元。

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五)行政案件

1. 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缴纳100元。

2. 其他行政案件每件缴纳50元。

申请费的交纳标准

(一)执行费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二)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三)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纳100元。

(四)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每件交纳400元。

(六)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其他费用的交纳标准

(一)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三)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四)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五)依照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按照不服原判决部分的再审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诉讼费用一般由败诉方负担,但胜诉方可以自愿承担。

常见的诉讼费用分担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再由法院决定;

2、离婚案件中,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法院决定;

3、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或上诉人撤诉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上诉人自行负担;

4、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费由被执行人负担;

5、依照特别程序审理案件的公告费用,由起诉人或申请人负担。

另外,适用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即再审案件,一般来说,当事人无需交纳受理费,但当事人有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新证据,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或当事人对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生效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需要交纳诉讼费用,由申请再审的当事人负担,双方均申请再审的,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自愿承担。

为了让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符合减免缓交诉讼费情形的当事人,应当在起诉或上诉时提交书面申请、足以证明确有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人民法院对一方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对方当事人败诉的,诉讼费用由对方当事人负担;对方当事人胜诉的,可以视申请司法救助的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决定其减交、免交诉讼费用。

原标题:《【梨法小课堂】关于诉讼费,看完这篇你就懂了~》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查看更多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6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